本報訊 劉先生購買了無鉛松花蛋,卻發(fā)現松花蛋只是采用了無鉛工藝,實際上并非完全無鉛。因認為直接標注“無鉛松花鴨皮蛋”對消費者構成誤導,劉先生將銷售者樂天超市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退還價款191.8元并索賠三倍賠償。日前,朝陽法院一審認定該行為屬于虛假宣傳,判決超市退款并三倍賠償。
據介紹,去年6月,劉先生在樂天超市購買了南昌市梅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出產的“一旦鮮”牌“無鉛松花鴨皮蛋”14盒共191.8元。購買后,他發(fā)現該商品適用綠色食品標準,規(guī)定商品鉛含量低于0.1mg/kg。劉先生認為,該指標意味著凡是皮蛋均是含鉛的,只是含量不同而已,松花蛋可以標注“無鉛工藝”,但直接標明“無鉛松花鴨皮蛋”對消費者是一種誤導。樂天超市銷售的“一旦鮮”松花蛋突出標明其是“無鉛”松花蛋,屬于欺詐消費者行為,故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請求法院判令樂天超市退還價款191.8元并三倍賠償。
朝陽法院經審理認為,雖然在松花蛋制作領域存在無鉛工藝,《蛋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使用說明》亦對“無鉛皮蛋”做了解釋,但該文件是江西省質監(jiān)部門出具的用于蛋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的內部參考資料,并非“無鉛皮蛋”或“無鉛松花蛋”的標注依據,也不能證明該含義已被一般消費者知曉。對一般消費者而言,在沒有對“無鉛工藝”進行適當解釋并在商品上標注具體鉛含量的情況下,所謂“無鉛”即理解為不含鉛,“無鉛松花蛋”即含鉛量為零的松花蛋。“一旦鮮”松花蛋經檢測,鉛含量為0.07mg/kg,雖符合標示的綠色食品標準,但不能等同于一般消費者理解的“無鉛”?,F該商品在外包裝顯著位置醒目標注為“無鉛松花鴨皮蛋”,雖在旁邊亦寫明“無鉛工藝”字樣,但并未通過明示含鉛量或其他方式對“無鉛”的含義予以準確說明,極易使一般消費者誤認為該產品絕對不含鉛,樂天超市出售該商品的行為屬于虛假宣傳,構成欺詐消費者的行為。最終,法院一審判決樂天超市有限公司退還劉先生價款191.8元,并三倍賠償劉先生57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