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依法維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稱為三鹿問題奶粉事件最大“源”兇的張玉軍、張彥章分別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一審判決。
據(jù)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7月,被告人張玉軍在明知三聚氰胺是化工產品,人不能食用,人一旦食用必然會對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嚴重損害的情況下,以三聚氰胺和麥芽糊精為原料,研制出專供在原奶中添加、以提高原奶蛋白檢測含量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即“蛋白粉”)。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張玉軍累計生產“蛋白粉”775.6噸,累計銷售600余噸,銷售金額6832120元。
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張彥章在明知張玉軍生產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屬“三無”產品,人不能食用,不能用作原奶添加劑等情況下,將此類“蛋白粉”銷售給高俊杰、薛建忠、趙懷玉、黃瑞康、裴建柱(均另案處理)等人,累計銷售230余噸,銷售金額3481840元。在此期間,被告人張玉軍、張彥章通過趙懷玉、黃瑞康等人將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分銷到石家莊、唐山、邢臺、張家口等地的奶廳(站),被某些奶廳(站)經(jīng)營者添加到原奶中,銷售給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奶制品生產企業(yè)。
今年1月22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分別依法判處張玉軍、張彥章死刑和無期徒刑。(記者 楊守勇、曹國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