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熟食店的老板,從不景氣的生意中發(fā)現(xiàn)行業(yè)“秘密”:使用工業(yè)松香給豬頭脫毛,又快又干凈;再加入一點亞硝酸鈉,會使鹵肉制品色澤紅亮,又能去除肉腥味,提高“賣相”。這名老板明知工業(yè)亞硝酸鈉是有毒化學品,但認為人吃的少沒什么事。就這樣,在4個月的時間里,他賣出了上萬斤“毒豬頭肉”。
《法制日報》記者近日從江蘇省揚中市人民檢察院獲悉,經該院提起公訴,被告人曹某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揚中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
發(fā)現(xiàn)“秘密”
曹某1996年到揚中市打工,只有初中文化的他做過化肥廠工人,也做過地板工人。2010年曹某開始經營鹵制熟食生意。因為不是本地人,而且當地經營熟食的店鋪攤販也很多,所以曹某的生意并不景氣。
在此期間,曹某了解到經營鹵制熟食行業(yè)里的一些“秘密”:使用工業(yè)松香給豬頭脫毛,又快又干凈;再加入一點亞硝酸鈉,會使鹵肉制品色澤紅亮,又能去除肉腥味,提高“賣相”。
至于是如何得知這樣的法子,面對辦案人員的疑問,曹某坦言:“這是行業(yè)里公開的秘密,很多人都知道,用的人也不少。”
據曹某回憶,“豬頭加工點”的第一筆生意在2014年4月19日,當時,他給新壩鎮(zhèn)的熟菜攤老板“小石”送了50斤添加了工業(yè)亞硝酸鈉的豬頭肉。當天晚上,“小石”便來電話說曹某送去的豬頭肉很好賣,并且要求他以后每天送50斤貨,逢年過節(jié)要多送。
此后,曹某供貨的另外幾家熟菜攤主也表示豬頭肉“銷量不錯”,可以每天供貨50斤至70斤不等。嘗到甜頭的曹某發(fā)現(xiàn)了一條不錯的“發(fā)財之路”,他決定擴大銷路,并且雇傭了一名工人和他一起加工豬頭肉。
明知故犯
“每天早上,我和工人一起來到加工點,先用松香給豬頭肉脫毛,然后將去了毛的豬頭放在鐵桶里,我再從裝有工業(yè)亞硝酸鈉的塑料瓶子里撥一小指甲蓋大約2至3克的工業(yè)亞硝酸鈉放進每個鐵桶里去煮。”曹某說起加工豬頭肉的過程駕輕就熟,“每天大概能加工四五桶(每桶10個),比以前賣熟食的時候好多了,收入也很可觀。”
當辦案人員問及是否知道工業(yè)亞硝酸鈉是有毒化學品時,曹某的回答讓人震驚:“我做了多年食品行業(yè),很清楚工業(yè)亞硝酸鈉是有毒的,國家也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工業(yè)亞硝酸鈉。但是我每鍋只加一小指甲蓋,人吃了也不會有事。”至于工業(yè)亞硝酸鈉的來源,曹某說:“我家附近的化工店就有賣,很方便。”
于是,在這個既沒有進行工商登記也未取得生產、衛(wèi)生許可的加工點,曹某為達到去除豬肉腥味、提亮增色以增加銷量的目的,在明知工業(yè)亞硝酸鈉為有毒化學品的情況下,仍將工業(yè)亞硝酸鈉添加至豬頭肉中加工至半成品。2014年4月至8月,在這間不足30平方米的小作坊中,經曹某加工的“毒豬頭肉”多達上萬斤。
舉報案發(fā)
曹某加工的豬頭肉色澤紅亮,又沒有異味,因此銷量穩(wěn)定,除了上門到加工點零散拿貨的顧客外,另有7家長期固定的主顧。
辦案人員查獲了曹某一本黑色的記賬本,里面詳細記載了至案發(fā)前的銷售情況。經查,在曹某記錄的這些買家中,有熟食店,有農貿市場的鹵菜攤位,也有冷凍食品店和食品批發(fā)部,更不乏小餐館、攤位等。
2014年8月,據群眾舉報:豐源屠宰場北側“豬頭加工點”加工的半成品豬頭肉使用工業(yè)添加劑。8月27日,揚中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會同揚中質監(jiān)局依法對曹某的加工點進行突擊檢查,當場查獲工業(yè)亞硝酸鈉制成的豬頭肉制品198.91公斤以及兌了水的亞硝酸鈉塑料瓶等物品,還查獲了一袋尚未開封的工業(yè)亞硝酸鈉。經鑒定,現(xiàn)場查獲的豬頭肉含有工業(yè)亞硝酸鈉成分。
經偵查查明:自2014年4月至8月27日案發(fā),曹某生產添加了工業(yè)亞硝酸鈉的豬頭肉達12505斤,銷售金額1125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