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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偉哥” 文昌一女子被判刑

   2015-11-05 海南日報2210
核心提示:本報???1月4日訊 (見習記者計思佳 通訊員劉佳)利用自己經營的保健商品店,銷售有毒、有害假冒百草偉哥、野狼王等保健食品、
    本報海口11月4日訊 (見習記者計思佳 通訊員劉佳)利用自己經營的保健商品店,銷售有毒、有害假冒“百草偉哥、野狼王”等保健食品、藥品,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陳某瓊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作出一審判決,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2000元。
 
    陳某瓊在文昌市文城鎮(zhèn)開了一家經營保健商品的店面。2013年3月和6月,工商行政執(zhí)法人員先后依法對陳某瓊的宿舍及其經營的保健商品店進行搜查,當場查扣28種假冒保健品和食品。其中“野狼王”、“地頭蛇”等3種為假冒保健食品,均檢出含西藥“枸櫞酸西地那非”,其主要起藥效作用成分為“西地那非”。
 
    法院認為,“西地那非”為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質,故應認定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被告人陳某瓊明知是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假冒保健食品及食品,而仍予銷售,其行為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陳某瓊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2000元。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陳某瓊未提出上訴,表示認罪服罰,并主動繳納了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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