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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商場賣米粉“每日餐數(shù)160次” 消費者懷疑賣假米粉

   2015-12-16 華商報2480
核心提示:商場賣米粉每日餐數(shù)160次 消費者懷疑榆林好日子購物廣場賣假米粉 商場愿私了賠兩罐新的被拒華商報榆林訊(記者 李敏 王?。┙?/div>

     商場賣米粉“每日餐數(shù)160次”

    消費者懷疑榆林“好日子購物廣場”賣假米粉 商場愿“私了”賠兩罐新的被拒
 
    華商報榆林訊(記者 李敏 王健)近日,郝先生在位于榆林城區(qū)人民西路的“好日子購物廣場”購買了兩罐“貝希”牌嬰幼兒米粉,回家后孩子食用后出現(xiàn)不良反應,郝先生仔細觀察發(fā)現(xiàn),米粉不僅有“餿味”,罐身包裝上的食用指南竟然寫著:每日餐數(shù)160次。
 
    》食用指南

    第一次喂哺每日35次
 
    12月8日,家住榆林市榆陽區(qū)的郝先生在“好日子購物廣場”為孩子購買米粉,當天超市搞活動,“貝希”嬰幼兒米粉買一贈一,郝先生買了一罐,并得到同樣包裝的一罐贈品。第二天,郝先生打開米粉給5個月大的孩子食用,沒想到孩子吃了后哭鬧不止,當晚開始拉稀。
 
    “孩子出現(xiàn)不適,我懷疑是新買米粉惹的禍,仔細聞打開的一罐米粉有‘餿味’,我就把另一罐標著‘贈品’標簽的米粉也打開,‘餿味’更重。”郝先生說,包裝上的保質(zhì)期到2016年1月份,“贈品”米粉外包裝的食用指南寫著:第一次喂哺每日35次,半月后每日95次,一個月后每日160次。“按照罐子上的食用指南,一天吃160次,一次吃25克,5個月大的孩子一天就要吃9大罐8斤米粉!簡直是荒謬!”郝先生說,不論是印刷錯誤還是產(chǎn)品本身就是假貨,超市出售這種產(chǎn)品都應該負責。
 
    》售貨員

    真假不確定 贈品快過期了
 
    昨日上午,“好日子購物廣場”內(nèi)貝希米粉的“買一贈一”活動已取消,一名售貨員說:“前幾天,供貨商拿來幾罐快過期的米粉,讓我們當作贈品促銷,原本差一兩個月過期的米粉是不準上架的,但因是贈品我們也就同意了。”
 
    該名售貨員承認,在售賣過程中,并沒有告知顧客贈品馬上過期的事實,而對于米粉的真假,售貨員表示不敢確定。
 
    華商報記者希望通過供貨商進一步了解情況,但超市拒絕提供供貨商信息。
 
    昨日,華商報記者聯(lián)系到貝希廠家,客服人員稱,目前在沒有了解細節(jié)的情況下不便發(fā)表看法,他們會盡快聯(lián)系榆林的代理商了解情況。
 
    》超市

    米粉真假會和供貨商溝通
 
    對于郝先生買到問題米粉一事,“好日子購物廣場”經(jīng)理薛永稱,米粉是真是假他們會和供貨商溝通,超市管理的確存在問題。“超市內(nèi)所有的商品我們都會查其合格證書,但由于數(shù)量巨大,不可能檢查每個商品。”
 
    隨后,薛永提出“私了”意見,超市愿意賠償郝先生兩罐新的米粉,但郝先生必須將問題米粉交回超市,至于醫(yī)藥費,他們會和供貨商協(xié)商處理。
 
    “這不是賠償兩罐新米粉的事,如果他們繼續(xù)出售問題米粉,會使更多的孩子受到傷害。”郝先生表示,目前已將超市舉報到榆林市榆陽區(qū)食藥監(jiān)局。榆陽區(qū)食藥監(jiān)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已對此事展開調(diào)查。
 
    超市買了假貨如何維權
 
    1.提供購物發(fā)票,與超市協(xié)商解決;根據(jù)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超市銷售假貨,消費者可以要求超市給予賠償;按照我國《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生產(chǎn)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可以向生產(chǎn)者和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
 
    2.撥打12315消費者維權電話投訴,請求消費者協(xié)會幫忙維權;
 
    3.如果與超市協(xié)商不成,消費者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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