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9日電 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29日召開新聞發(fā)布會,介紹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情況。食藥監(jiān)總局局長畢井泉在談及市場上用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表示,希望所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yè)、食品銷售企業(yè)的法人代表、管理者和質量負責人都要從福喜案中汲取教訓,不要觸碰法律高壓線,做有良心的生產者和銷售者。
“對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作為原材料再次加工銷售,或者是偷偷更換日期,重新上市銷售,這是屬于用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刑事犯罪,違法者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畢井泉表示。
畢井泉指出,上海福喜公司案就是典型案例。2月1日上海市嘉定區(qū)人民法院對福喜公司經營回收食品、過期食品的違法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判處上海福喜公司、河北福喜公司罰金120萬元,有10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和罰金。
畢井泉表示,食品監(jiān)管部門檢查員要加強對生產企業(yè)的全過程,對經營企業(yè)經銷全過程的日常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立案調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