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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試點規(guī)范嬰幼兒奶粉標簽 不得含“金裝”等字樣

   2017-02-10 海口網7400
核心提示:1月26日,國家食藥監(jiān)總局發(fā)布《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標簽規(guī)范技術指導原則(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
      1月26日,國家食藥監(jiān)總局發(fā)布《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標簽規(guī)范技術指導原則(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將禁止奶粉包裝出現“金裝”、“進口奶源”等詞語。海口網記者9日走訪??谑胁糠殖小⑺幍昙澳谭蹖I店發(fā)現,該《意見稿》若實施,??谑忻嫔箱N售的絕大部分嬰幼兒配方奶粉產品都將受影響。
 
    “六類名稱”、“十種標簽”將不能使用
 
    《意見稿》中指出,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是指依附于產品最小銷售包裝上的文字、圖形、符號及一切說明物。
 
    記者注意到,《意見稿》對嬰幼兒配方奶粉的名稱有了非常詳細的規(guī)定,六大類詞語將禁止在產品名稱中出現:(1)虛假、夸大、違反科學原則或者絕對化的詞語,如“金裝”、 “超級”、“升級”、“博士”、“冠軍”、“天才”等;(2)涉及預防、治療、保健功能的詞語,如“寶康”、“貝健”、“優(yōu)護”等;(3)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護腸道等功能性表述,如“益智”、“聰明”、“貝聰”、“益生菌”等;(4)庸俗或者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詞語,如“金字塔”、“金皇后”、 “名門貴族”等;(5)人體組織器官等詞語,如“心護”等;(6)其他誤導消費者的詞語,如使用諧音字或形似字足以造成消費者誤解的,如“體智佳”、“親體”、“母愛”等。
 
    此外,產品標簽不得標注十種內容: (1)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2)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3)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護腸道等功能性表述;(4)對于按照食品安全標準不應當在產品配方中含有或者使用的物質,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樣強調未使用或者不含有;(5)虛假、夸大、違反科學原則或者絕對化的內容;(6)原料來源使用“進口奶源”、“源自國外牧場”、“生態(tài)牧場” 、“進口原料”、“原生態(tài)奶源”、“無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7)與產品配方注冊內容不一致的聲稱;(8)使用嬰兒和婦女的形象,如“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術語表述;(9)標注產品廣告和企業(yè)宣傳等內容;(10)其他不符合規(guī)定的情形。

    絕大部分嬰幼兒配方奶粉受影響 市民擔憂奶粉供應
 
    9日,記者走訪了??谑胁糠殖邪l(fā)現,若按照《意見稿》的規(guī)范要求衡量,市面上銷售的絕大部分嬰幼兒配方奶粉都將受到影響。記者在海府路某超市中看到,該超市嬰幼兒配方奶粉銷售專區(qū)并沒有設專區(qū)標志,幾十種品牌的奶粉陳列在貨架上,琳瑯滿目,不時有消費者前來選購。記者觀察后發(fā)現,絕大部分嬰幼兒配方奶粉都存在上述標簽標識問題,其中“金裝”、“進口奶源”字眼的出現頻率最高。
 
    市民林女士是一位1歲寶寶的媽媽,對于選購奶粉,她直言奶粉標簽對自己的選購決策影響不大。“因為我本身是一名新媽媽,對照顧寶寶也沒有什么經驗,買奶粉都會咨詢帶過孩子的親戚朋友們的意見,比如哪個品牌的奶粉比較好,寶寶吃起來沒有問題,那么我就長期選購這款奶粉。畢竟現在市場上太多奶粉了,我們也看不過來。”林女士說。
 
    在海秀路的一家超市,為銷售嬰幼兒配方奶粉設置了銷售專區(qū)及標志。市民秦女士在向導購員咨詢選購進口奶粉。“有了寶寶之后全家都很關注奶粉的資訊,媒體曝光了部分國產‘毒奶粉’后,我們都給寶寶買進口奶粉。”秦女士說。
 
    記者發(fā)現,秦女士所挑選的這款奶粉標示了“進口奶源”,但沒有明確說明自哪個國家進口。記者向導購員咨詢奶源進口國時,導購員表示為新加坡進口。記者再次仔細查看外包裝,卻沒有任何信息顯示奶源進口國為新加坡。對于《意見稿》中的規(guī)定,秦女士也十分關注:“如果以后實施起來的話,這么多都是不合格產品,還能買到奶粉嗎?”

    2018年前經批準銷售的嬰幼兒配方奶粉 可售至保質期結束
 
    隨后,記者就此事來到??邶埲A區(qū)食藥監(jiān)局。該局食品科負責人潘民對記者表示,龍華區(qū)食藥監(jiān)局自今年1月1日以來正在全省率先試點對嬰幼兒配方奶粉標簽標識的規(guī)范及監(jiān)督檢查工作,目前調查摸底階段的工作已完成。潘民說:“轄區(qū)內銷售嬰幼兒配方奶粉的超市、藥店及專營店共有111家。執(zhí)法人員對摸底排查出的標簽標識問題已經進行了匯總。下一步,龍華食藥監(jiān)局將監(jiān)督經營者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自查過程中發(fā)現生產經營的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標識明顯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將要求立即停止生產經營。”
 
    對于出現上述“金裝”、“進口奶源”等標簽標識問題的奶粉,將來新規(guī)若實施起來,是否會出現秦女士擔心的“買不到奶粉”的問題呢?潘民表示,消費者大可不必擔憂。國家為保障嬰幼兒配方奶粉的市場供應,專門設置了過渡期。“只要在2018年1月1日前,經批準在我國境內生產銷售或已向我國境內出口的嬰幼兒配方奶粉,都可銷售到其保質期結束。”潘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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