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臨近,大小電商平臺紛紛開展大促,各種促銷活動讓人目不暇接,許多人已經準備開啟”買買買“模式。然而每年的”雙11“,都有消費者掉進電商設置的消費陷阱,不但沒省錢買到稱心的商品,反而給自己造成了損失。寶安法院提供了幾宗往年的相關案例,提醒消費者”剁手“前先要”避坑“。
案例一:網購茶葉發(fā)現(xiàn)生產許可證是假的
王某在天貓網絡購物平臺的旗艦店下單購買安溪鐵觀音禮盒套裝,打開快遞卻發(fā)現(xiàn)其收到的產品上的產品執(zhí)行標準(Q/AXSJ0002S)與商家網頁上標注的鐵觀音的執(zhí)行標準(GB/T19596)不一致,且經法院在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的官方網站上查詢,該收到的鐵觀音實物上標準的生產許可證號為虛假許可證號。
法院認定涉案產品未取得銷售許可,該天貓旗艦店的行為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因此法院判令該旗艦店退還王某購物款并承擔十倍價款的賠償額。
【法官說法】
食品、藥品的安全相對于普通商品而言,更與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息息相關,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消費者在購買相關的產品或者食品后,可以通過在國家食藥監(jiān)局公開網站上查詢的方式查詢相關企業(yè)的生產經營許可信息。在網絡上購物由于無法直接接觸實物,那么就有可能遇到本案中宣傳頁面標注與實際物品標識不同的情形,消費者應當在收到貨物時及時檢查、反饋。若食品未取得生產許可或者標注了虛假的許可證信息的,均構成欺詐,消費者可以要求獲得懲罰性賠償。
案例二:在網店買到假茅臺 檢測費就近千元
喬某在淘寶平臺上某經營者購買了”53度飛天貴州茅臺酒“3瓶,合計人民幣2,157元,收到貨物后將其中一瓶送交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進行檢測,檢驗結果為:經檢驗,該產品與同類產品不相符。喬鴿為此支出檢測費人民幣990元。法院經審查認為,在消費者有初步證據(jù)證明涉案白酒屬于假冒產品的情況下,被告作為銷售商應當對自己銷售的產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承擔舉證責任,但被告未能舉證,亦不到庭參加應訴答辯以及質證,由此產生的不利法律后果,應當由被告自行承擔。因此,法院認定被告應當承擔返還貨款并支付十倍賠償?shù)姆韶熑?,此外,相關檢測費用也應當由被告承擔。
【法官說法】
對于生產者、銷售者的懲罰性賠償有兩種,一種的消費欺詐的情況下,消費者可以要求三倍價款的賠償;另一種是在食品、藥品領域內更為嚴苛的懲罰性條款,即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并且,值得注意的是:該十倍賠償,不以”造成人身損害“為前提。
案例三:辦理國際駕照被”坑“
陸某在淘寶網上看到被告提供的辦理國家駕照的商品信息,按照要求準備了各種所需要的證件,并于手機支付寶支付了全部款項。但其在與被告溝通的過程中,并未明確說明其需要辦理的國家駕照的準駕車型,而被告亦未對其能夠辦理的國際駕照的準駕車型進行充分說明,最終導致辦理完畢的國家駕照準駕車型與陸某需求不符。陸某以被告存在消費欺詐為由訴至本院。
法院經審查認為:欺詐消費是指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采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行為。本案中,被告中港易車公司確實在商品描述中沒有明確區(qū)分不同車型的辦證條件不一樣,但原告在前期咨詢過程中從未提出其持有的國內駕照的準駕車型是A1A2,也沒有提出其需要辦理的境外駕照的準駕車型必須是大型車輛,就普通消費者的消費需求而言,國外旅行自駕的一般需要的也就是私家車車型的駕照,并沒有證據(jù)顯示中港易車公司明知原告需要辦理大型車輛的駕照卻故意隱瞞其需要考試的事實,也沒有證據(jù)證明中港易車公司存在其他通過虛假陳述或者誘導性的方式誤導原告做出錯誤消費行為的情形。并且,中港易車公司在收到香港運輸署辦理好的IDP后拍照發(fā)送給原告看,原告也是在看到駕照的內容后再確認付款的。從中港易車公司最終辦理好的原告的IDP看,也確實是可以在境外駕駛的駕照。
因此,法院認為,中港易車公司在整個交易過程中并不存在消費欺詐。法院根據(jù)雙方的過錯程度,酌情認定原告存在40%的過錯,中港易車公司存在60%的過錯。判令被告承擔向原告退還款項人民幣1,770元的責任。
【法官說法】
網絡購物過程中的前期溝通是非常重要的環(huán)節(jié),因為對于商品或者服務,銷售者往往只能通過文字或者圖片在詳情頁進行介紹,但該種介紹會因為不能顧忌方方面面而有所欠缺,消費者有特別需要的應當及時向商家提出,特別是對于定制產品或者特定的委托服務項目,否則一旦交易完成,商品不符合要求,無論對于消費者還是平臺銷售者都是損失。正如本案中,被告辦理的駕照不符合原告的要求,雙方都承擔了相應的過錯責任。
法官建議:注意退換和低價陷阱
除通過上述案例以案說法外,寶安法院法官還提醒網購消費者注意退換貨、價格方面的陷阱。
注意網絡購物的退貨除外規(guī)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一)消費者定作的;(二)鮮活易腐的;(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shù)字化商品;(四)交付的報紙、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jù)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低價陷阱:目前常見的幾種價格欺詐為:(1)將原價提高后以打折、減價的名義出售商品;(2)用復雜模糊不清的促銷活動方式誤導消費者,實際商品并未實行促銷政策;(3)商家以明顯低于同類商品市場價銷售的貨物,并稱其有特別的拿貨渠道的。
因此,法官還提示消費者,對于商家提出的各種打折、減價、促銷政策,應當進行嚴格的審查咨詢。
通過正當途徑維權 注意證據(jù)保全
如果發(fā)現(xiàn)自己受到了價格欺詐,應當通過以下途徑維權:1、保存好活動詳情單、海報、宣傳單,以及購物憑證,可以向當?shù)氐氖袌霰O(jiān)督管理局投訴并要求查處。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往往會安排工作人員實地檢查、調查詢問并作出處理決定,相對于司法程序,行政管理行為更為迅速高效,可以及時發(fā)現(xiàn)商家是否存在價格欺詐行為;2、網絡購物的,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投訴,要求對方作出回應。3、通過上述途徑處理過的,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買賣合同的訴訟,根據(jù)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guī)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shù)慕痤~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500元的,為500元。因此,經營者存在價格欺詐的,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不僅應當向消費者退款退貨,還應當支付三倍的賠償。
在交易前盡量通過與經營者在線溝通的方式將物品各方面的情況問清楚,如果經營者就商品和服務作出過某種承諾的話,應保留當時的網頁或者其他交流證據(jù)作為憑證,并要求經營者開具購貨憑證、提供維修保障。
對于網絡交易的,消費者應當提供其為實際購買人的證據(jù),例如淘寶、支付寶賬戶與本人的一致性、收貨人與本人的一致性等證據(jù),此外,還需要通過網絡交易平臺獲取賣家的真實信息。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若網絡交易平臺不能提供賣家真實身份信息的,則應當對賣家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分清”定金“與”訂金“
定金是我國擔保法規(guī)定的一種擔保方式,逐漸成為網絡交易中常見的付款方式之一。但是很多消費者對于”定金“與”訂金“不能正確區(qū)分,常常導致了糾紛的發(fā)生。
”定金“有其特定的法律意義:消費者在實際交易發(fā)生前預付的一部分”定金“,在合同依約履行的情況下,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但如果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是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的,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F(xiàn)在很多網絡購物商家為了減少庫存、回收資金,往往推出預付定金的活動,消費者誤認為該定金為訂金,只是預定商品,若在貨物交付前因為各種原告不愿再購買該商品時,希望能夠退回定金,但事實上,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此種情形消費者無權要求退回定金。
此外,如果網絡購物中,消費者收到貨物時行使了七天無理由退物的權利,那么也可能要承擔定金不退的法律后果。因此,消費者在預付款時一定要看清楚其預付款的性質,如若為訂金或者普通預付款,則風險較小,但若為定金,則需要更加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