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2017年至2019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提起食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案件816件,一審法院裁判支持率97.4%。
2019年5月份,中共中央、國務院發(fā)布了《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提出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對食品違法行為實施最嚴厲的處罰。對此,檢察機關在辦理食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中探索懲罰性賠償。
據統(tǒng)計,2017年至2019年,全國檢察機關在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中探索提起懲罰性賠償訴訟請求共立案1079件。其中,立案民事公益訴訟案件188件,立案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891件。同期,共提起食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案件816件,其中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694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122件。對檢察機關起訴的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案件,法院一審受理率為98.9%,一審生效裁判共計661件,一審法院裁判支持率為97.4%。
據了解,在實踐探索中,檢察機關注重與法院溝通協(xié)調,積極向當?shù)厝舜髤R報,加強與行政機關、消費者協(xié)會等部門聯(lián)系,凝聚懲罰性賠償案件辦理合力,同時在辦案過程中強化釋法說理,推動懲罰性賠償制度與認罪認罰制度銜接,積累了一些實踐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