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從這14 個包裝物上看到,標示的企業(yè)分別是“蒙牛”、“伊利”、“三鹿”;其包裝物分別是塑料袋、枕(袋)、盒(包),均未在上面印有直觀、簡潔、通俗、易懂或一目了然的“品名”這兩個漢字之標識,而是除了標印有十分醒目的“早餐奶”這三個大大的漢字外,還標印有其他字體異樣、字號不等并不知其是否“品名”的文字,以致令人大惑不解──
一是核桃味。標示為某公司的“早餐奶”,其包裝盒(包)、枕(袋)的正面上,分別標印有并非一字排開且非連貫的多行文字標識:“早餐奶”、“調(diào)味牛奶”、“核桃味”等,且字體不一、字號不等;標示為某公司的“早餐奶”,其枕(袋)的正面上亦標印有多行且不連貫的文字之標識:“牛奶+雞蛋”、“早餐奶”、“核桃味”等。
二是麥香味。標示為某公司的“早餐奶”,其塑料包裝袋的正面上標有多行文字標識:“早餐奶”、“調(diào)味牛奶”、“麥香味”等;標注為某公司名稱的“早餐奶”,其塑料包裝袋的正面上標示著上、中、下三行文字之標識:“牛奶+雞蛋”、“早餐奶”、“麥香味”;標示為某公司的枕(袋)“早餐奶”,其枕(袋)的正面上標印有這樣上、中、下三行的字樣:“麥香味”、“早餐奶”、“調(diào)味牛奶”。此外,還有兩種盒(包)裝的“早餐奶”,除在正面上分別標印著兩家公司的注冊商標外,還分別標印有多行且不連貫的標識,如:“早餐奶”、“調(diào)味牛奶”、“麥香味”等;“麥香味”、“早餐奶”、“調(diào)味牛奶”等。
三是玉米味。有兩個塑料包裝袋,有一個袋上的正面上標印著上、中、下三行“玉米味”、“早餐奶”、“調(diào)味牛奶”的標識,另一個袋的正面上標示著這樣的標識:一行是“玉米味”、一行是“早餐奶”、另一行是“富含鐵、鋅、維生素AD”。
四是花生味。標示為某公司的“早餐奶”,其盒(包)的正面上標印有三行文字標識:“花生味”“早餐奶”、“調(diào)味牛奶”。
五是雞蛋曲奇味。標示為某公司的“早餐奶”,其(包)的正面上標印有不在同一行的文字標識:“雞蛋曲奇味”、“早餐奶”、“調(diào)味牛奶”等。
顯而易見,這五種“味”的“早餐奶”,其包裝物的正面上均未標示有“品名”這兩個字標識,而是標印著多行、多“味”等文字并且字體、字色、字號乃至排列不統(tǒng)一的標識,給人以缺乏規(guī)范之嫌,讓人實難斷定這些“早餐奶”的“品名”是什么?再有,標示為某公司的“核桃味”、“麥香味”、“雞蛋味”這三種“味”的盒(包)裝“早餐奶”,其盒(包)的正面上均未標明“早餐奶”的“品名”二字,僅在盒(包)“頂部”的“熱合封口”邊上分別標印有:“××核桃味早餐奶”、“××麥香味早餐奶”、“××雞蛋味早餐奶”的字樣標識。盡管如此,但如此這般標注法,看似是直觀明了的“品名”,其實若將其與“正面”上的標識相比較,則會顯得“二者”未能“自圓其說”并會令人百思而不得其解。
顧名思義,“品名”應(yīng)是產(chǎn)品之“姓”、之“名”,其“姓”字“名”誰應(yīng)具有連續(xù)性、完整性和不可分割性以及不可隨意性等,切不可“隨意”的表述之。然而,對于“早餐奶”來講,無論它的“品名”有多少文字,但其標注應(yīng)是連貫、完整的文字統(tǒng)一體并不可間隔或間斷,否則令人會有霧里看花而不知所云之感。
在此,筆者不妨再次提出這樣三個問題:一、“早餐奶”有否“品名”?若有,究竟何為它的正宗“品名”?二、非連貫的文字排列、文字稱謂、字體有別、字號不均等,是否就是它真正的“品名”或者“全標”?若是,那么這樣的“排名”法豈不顯得“不倫不類”?三、“早餐奶”的“品名”,應(yīng)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標識項目之一,為便于廣大消費者能直觀、快捷地識別它的“品名”,那么該否在包裝物上必須標印“品名”二字的項目標識以及在“品名”兩字之后標印產(chǎn)品的全稱呢?!四、有關(guān)部門,是否該強制性地規(guī)定“早餐奶”的包裝物上必須標印其“品名”這兩個漢字和規(guī)范“早餐奶”的“品名名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