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麗娜)保安郭某,被控模仿電影橋段,給可口可樂公司打電話,謊稱向某批次飲料中投毒,“勒索”50萬。昨天上午,郭某被控敲詐勒索罪在大興法院出庭受審
郭某案發(fā)時只有17歲。檢方指控,去年8月,郭某多次使用手機給北京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撥打電話,編造稱可口可樂某批次飲料被投毒,其手中握有相關事實證據,并以將有毒可口可樂流入市場相威脅,向該公司索要人民幣50萬元。
郭某稱,他曾看過一部電影,其中一個橋段中,主人公的年齡和他相仿,為給母親籌錢謊稱投毒敲詐,因自己當時缺錢,想起學電影敲詐。而看電影時,他正喝著可口可樂,所以臨時決定“敲詐”可口可樂公司。
檢方認為,郭某以敲詐勒索財物為目的,以將有毒可口可樂流入市場相威脅,索要人民幣50萬元未遂,數額巨大,應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因郭某作案時不滿18周歲,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該行為系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院將擇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