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頗為各方關注的全國特大"地溝油"系列案,昨日起在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公開審理,柳某等20人涉嫌以生產(chǎn)、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和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寧波中院被提起公訴。
根據(jù)公訴機關指控,自2007年12月起,被告人柳某等7人將餐廚廢棄油提煉成仍含有有毒、有害物質(zhì)的非食用油銷售,以正常豆油名義銷售給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河南慶隆商貿(mào)有限公司等單位和袁某等人,至案發(fā)銷售額達9920余萬元。其中,僅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河南慶隆商貿(mào)有限公司用該非食用油與正常豆油勾兌后對外銷售,銷售額就達3.5億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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