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力寶假金罐案開審 原告奧運冠軍莊曉巖要求該公司更換純金罐,并賠禮道歉
南都訊 記者姚建國 通訊員洪宗健 莊曉巖訴廣東健力寶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健力寶公司)贈與合同糾紛一案,昨日下午在佛山三水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雙方當事人均未出庭。
原告莊曉巖是1992年第25屆世界奧林匹克運動會女子72公斤級以上柔道項目的冠軍。獲得冠軍后,被告健力寶公司向其贈與"健力寶金罐"以資鼓勵。2011年,莊曉巖委托專業(yè)檢測機構對金罐進行檢驗,結果顯示金罐的主要材質為銀。莊曉巖認為金罐應為純金罐,與健力寶公司在贈與金罐時聲稱的價值4萬元不符,感覺受到欺騙和愚弄。于是與健力寶公司進行協(xié)商。由于雙方多次協(xié)商未果,莊曉巖便到法院起訴,要求健力寶公司為其更換純金罐,并賠禮道歉。
原告當庭增加新的訴訟請求,要求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0萬元。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圍繞"原、被告雙方之間的合同性質"、"如何理解'金罐'"、"健力寶公司是否對金罐材質作出過承諾"、"原告起訴是否超過訴訟時效"等等問題進行辯論。由于雙方辯論激烈,庭審持續(xù)了近兩個小時。
庭審最后,原告撤回要求被告賠禮道歉和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的請求。由于雙方當事人未能當場達成調解意向,本案將擇日宣判。關于此案的進展情況及判決結果,法院會及時向公眾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