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買紅酒套裝可獲“贈”精美真皮禮盒。新民網記者 李欣 攝
【新民網·獨家報道】《上海市商品包裝物減量若干規(guī)定》今日(2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也是我國第一部商品包裝減量地方性法規(guī)。然而,新民網記者走訪多個商家后發(fā)現,商品過度包裝現象仍隨處可見,有商家甚至打起了商品和包裝拆開各自標價、將包裝作為“贈品”捆綁銷售的擦邊球。
提身價:精美真皮酒箱“裝”高價酒
隨著過年氛圍的日益濃厚,在位于靜安商圈的多個知名進口食品超市中記者看到,各式各樣的酒類、食品類和保健品類精美禮盒均被放置在顯眼的位置,而禮盒的外包裝則大多繁復精美,有的商家甚至把豪華包裝作為了商品銷售的“噱頭”。
“新春特獻,高級紅酒,附高檔酒箱,僅售880元”、“豪華超值紅酒套裝,附贈精美酒箱,優(yōu)惠價2480元”,在一家紅酒專柜,記者看到貨架上紛紛打出了這樣的標識牌;而一個個奢華精美的酒箱,則被放在了貨架中最醒目的位置。
記者注意到,事實上,價值2480元的“超值紅酒套裝”中僅有一瓶紅酒和一瓶香檳酒,但“附贈”的酒箱卻被制作成了類似藏寶箱的樣子,木質結構的酒箱外裹有一層印有浮雕圖案的皮質外殼,使用的還是鱷魚皮等真皮材質,顯得格外富麗堂皇。而打開碩大的“藏寶箱”,里面除了有放置兩瓶酒的空位外,還配有包括開瓶器、醒酒器等在內的一組飲酒器具。
同樣的豪華酒箱也出現在該柜臺的另一套售價相對較低的紅酒套裝旁。記者看到,盡管該套紅酒的標價不超過500元,但仍被放置在一個精美的酒箱中,同樣是真皮材質外殼配上琳瑯滿目的飲酒器具,格外引人注目。
記者在一邊觀察了十來分鐘后發(fā)現,不少消費者都直奔精美套裝而來,而就在這些套裝商品旁邊,數款用普通木盒簡單包裝、價格較為便宜的紅酒卻少有人駐足。
擦邊球:酒箱單獨標價隨酒“附贈”
“這些都是我們這段時間賣得最好的商品。”指著“附贈”酒箱的幾款紅酒,銷售人員對記者坦誠相告,即便是同樣的產品,附有酒箱的套裝銷售情況要好很多,“快過年了,很多人特意要來買這種包裝好點的,送人更有檔次嘛。”
事實上,按照國家強制性規(guī)定,酒類等食品包裝的空隙率不應超過55%;除初始包裝之外的所有包裝成本的總和則不應超過商品銷售價格的20%。那么,用做工如此精美、體型碩大的真皮酒箱來裝區(qū)區(qū)兩三瓶酒,是否違反限制過度包裝的相關強制性規(guī)定?
對此,銷售人員未置可否,“其實我們這個酒箱也是商品啊,是明碼標價出售的。”她告訴記者,根據材質和大小的不同,這些酒箱的“售價”均在100元左右——用“商品”裝“商品”,乍一聽,這似乎并不違反“包裝空隙率不超過55%”的規(guī)定。
那么,用價值100元甚至更高的酒箱裝酒,又是否與“包裝成本總和不超過售價20%”違背呢?
“如果購買的是我們的套裝,那么酒箱就可以作為‘贈品’。”銷售人員就此給出了這樣的回答。而記者注意到,大多數“明碼標價”的酒箱,最終都被當做“贈品”捆綁贈送,這其實也是打了一個規(guī)避法規(guī)的“擦邊球”。(新民網記者 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