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宋 嵩
【核心閱讀】 7個多月以來,昆明市物價部門定期在報紙上公布民生商品價格信息。昆明老百姓可以及時了解白菜、花生油在哪個超市賣得更便宜。此舉受到了歡迎,但也引發(fā)爭議:這究竟是信息服務,還是變相的價格管制呢?
曬價
主副食價格已連續(xù)7個月發(fā)布
手拿一份報紙 可以價比三家
“我們現在都是先看報紙,哪家賣得便宜就去哪家。”昆明市民何先生說。
昆明市價格管理部門實行了一項新做法:把全市8家農貿集市和8家超市所售的40余種主副食品價格,公布到大眾媒體上。這樣的發(fā)布,昆明已經堅持7個多月。
這份價格單,成了居民購物的參考。記者拿來一看,米、面、油、肉,各賣場的價差確實不小。
以2月7日發(fā)布的第三十一期“昆明市重要民生商品價格信息”為例:同樣是10公斤袋裝金元寶特選長粒香米,沃爾瑪國貿店的售價為60.9元,家樂福世紀金源店賣69.9元,價差9元;豬排骨,家樂福世紀金源店和白云店都賣21.4元,沃爾瑪興苑店賣到32.8元,價差11.4元。
而在2012年7月6日,第一期價格信息發(fā)布時,市民發(fā)現,5L桶裝魯花5S壓榨一級花生油,百佳超市賣128.9元,麥德龍超市賣到146.9元,價差達18元。
負責發(fā)布這價格單的是昆明市發(fā)改委價格監(jiān)測和成本調查監(jiān)審局。局長鄒凱說,由于市場價格信息不對稱,消費者即使多方探價,也不可能全面掌握物價信息。昆明市物價部門派出10余名采價員,深入全市客流量較大的8家農貿集市和8家超市,采集糧油、肉禽蛋、蔬菜、水產、水果共五大類數十種主副食品的銷售價格。
“農貿集市里,攤點非常多,價格不一。采價員被要求至少采集5家攤點,取3家或以上同一商品的集中成交價。”鄒凱解釋說,比如5家賣西紅柿的攤點,有3家賣3.5元,有1家賣3.2元,有1家賣4元,那就取3.5元。數據在當天中午前匯總到市物價部門,經分析核對后,提供給當地媒體次日刊登、播發(fā),每周一期。
《都市時報》是最早刊登這些信息的昆明媒體。其時政經濟部主任許建龍說,除照登物價部門提供的數據,報社每周還派出記者,對采價情況進行復核、分析,形成自己的稿件同步刊發(fā)。
鄒凱介紹,除了每周一次常規(guī)發(fā)布,昆明市物價部門還發(fā)布藥品價格信息3期,中秋月餅、取暖小家電、春節(jié)年貨商品價格各1期。
昆明電臺陽光頻率相關負責人說,陽光頻率每周五、六、日3天,每天拿出6檔新聞節(jié)目滾動播報價格信息,收聽率均處于波峰。
效果
3期價格發(fā)布后,單品種最高降71%
發(fā)揮引導作用 并不強迫降價
“藥品價格信息公布后,看到其他藥店賣得比我們便宜,我們會去找原因,并調低部分藥品的銷售價格。”云南鴻翔一心堂藥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伍永軍說。
價格單公開發(fā)布后,導致了很多商家“向下看齊”。
據昆明市物價部門的數據分析:最初3期價格信息發(fā)布后,豬肉類降幅最大達到11%左右;麥德龍超市銷售的皺皮椒價格下降幅度高達71.7%,為單品種最大降幅,其他品種也有30%至40%的降幅;沃爾瑪和家樂福蔬菜類價格平均降幅分別達到11%和16%。
與此同時,被公布品種的價差也逐步縮小。第二期公布時,超市銷售的綠豆價差最高,達到每公斤18.5元,到第三期公布時,縮小至14.9元;五花肉的價差也由前一周的每公斤15.8元縮小至10.1元。
“物價部門發(fā)布價格信息只是為消費者提供信息服務,并不想干涉商家的自主定價權,更不強制商家降價。”鄒凱表示,只是發(fā)揮一種引導作用。價格單既不是強制標準,也不是行業(yè)指導標準,就是個參考。
佐證這說法的是,確有不降價的商家。
記者對比價格信息公布表發(fā)現,某超市銷售的許多主副食品價格仍高于其他超市。該超市稱其定位相對高端,生鮮產品品質更高,比如大白菜摘得更干凈,買回家可以直接下鍋,加之地理位置就在市中心,也有相對固定的消費群,沒必要降價。
價格信息公布以來,昆明的超市業(yè)也沒有出現低價拋售的惡性競爭,利潤仍在合理范圍內。家樂福云南貴州區(qū)市調部經理劉俊說,家樂福在昆明的門店會根據物價部門發(fā)布的價格信息,綜合考量商品的情況后才決定是否調價,并沒有接到過物價部門要求必須降價的指令。
近幾周發(fā)布的價格信息顯示,大部分重要民生商品價格變化并不大。鄒凱說,這是因為經過7個月的信息發(fā)布,許多價格水分被擠出,價格進入相對平穩(wěn)階段。
云南大學經濟學教授程士國認為,發(fā)布價格信息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舉措,控制在不對市場造成行政干預的范圍內,客觀上可以起到平抑物價的作用,讓消費者得到實惠。
昆明市物價部門提供的資料顯示,2012年2月至7月,昆明市CPI在全國36個城市的累計排名均居前茅,8月份便開始下降。
長效
謀劃在線平臺,納入更多項目
價格信息透明 還須探索機制
不少商家坦言,偷偷摸摸到競爭對手店里去調查價格,是行業(yè)內的“潛規(guī)則”。現在,把價格都曬在陽光下,對商家而言,也“省了不少事”。可物價部門卻說,采價過程中,并非所有商家都積極配合。
鄒凱表示,各商家銷售價格不一,可能是由于進貨渠道、進價有別造成,但也不排除一些商家受利益驅使明碼虛價、有意抬高價格。如今要打破籠罩在價格上的迷霧,有些商家就跟物價部門玩起了“捉迷藏”。
采價員胡杰說,他負責采價的其中一家超市,能明顯感覺商家是在應付。甚至有一次,胡杰在一家超市采完甜脆苞谷、大白菜、蓮藕等蔬菜價格后離開,間隔不到20分鐘再返回去看時,原先低價的標簽竟被換掉,價格又漲了回去。
鄒凱說,昆明市物價部門最初是每周四上午采價,周五發(fā)布信息。有些商家摸準了規(guī)律,周四早上開業(yè)時就掛出低價標簽,等采價員一走,又調高回去,消費者實際享受不到低價。所以,現在改為不定期采價,讓商家摸不準采價員哪天會去。
昆明電臺陽光頻率相關負責人認為,市場經濟環(huán)境下,雖然物價部門發(fā)布了價格信息,但不能要求商家因此就必須降價。消費者應理性對待價格信息,不妨將其作為制定合理消費規(guī)劃的指導。
程士國建議,今后在價格信息發(fā)布的過程中,物價部門可以與更為專業(yè)的行業(yè)協會通力協作,甚至可以直接授權由行業(yè)協會來發(fā)布,物價部門主要起監(jiān)管作用。
許建龍則建議,采價點應該經常更換,覆蓋更多的市場;采價品種也可以再擴展一些,不一定全得是肉蛋蔬菜等食品。
鄒凱說,昆明市物價部門正計劃將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一些收費項目也納入到價格信息公布中來。一個名為“昆明價格在線”的網絡平臺也正在規(guī)劃建設中。今后,采取超市報價與采價員采價相結合的方式,每天都在網上發(fā)布重要民生商品價格信息。而要真正實現價格信息公開透明地發(fā)布成為常態(tài),顯然還需要在機制、法制等層面,做更多探索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