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女士他們還剩下9份主食沒吃完。
宣傳自助餐的廣告上最后一行寫著沒吃完要罰款。
吃自助餐,一般人們的概念是不限量,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昨天,寧波市民俞先生@錢報寧波城事反映:妻子唐女士跟其他三位同事一起到天一太平鳥巢三樓的沅港式料理中午吃自助餐,因為沒有"光盤",被餐廳要求交罰款100元。
俞先生認為,杜絕浪費雖然是好事,但這家餐廳打著這個幌子,設計消費陷阱,那就不應該了。
昨天,本報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調(diào)查。
消費者:9份食物沒吃完,4人被罰100元
事情發(fā)生在3月22日中午12點左右。
當天,唐女士和同事一共4人一起出去吃午飯,看到沅港式料理正在搞活動,"放題任食,每人32元",就去了。
這個自助餐廳不是自己隨意自取,而是采取點菜制。
唐女士和同事們點了兩次單,一共點了雞蛋、時蔬、蝦、土豆、藕餅等18類近70份菜品,還有豬扒飯、海鮮炒飯等16份主食。
不過,買單時,問題來了。
服務員說,由于9份主食沒有吃完,每份罰10元,4人除了128元餐費外,還要繳罰款90元,共計218元。
唐女士他們對此很不滿意。
"前面那70份菜,我們基本都吃掉了,后面部分主食上得太晚,又趕時間,就沒吃。"唐女士解釋。
唐女士他們還認為,由于前面的菜量太少,才讓他們造成了誤解,后面點主食的時候點多了。
雙方爭執(zhí)不下。
服務員提了一個選擇:要么繳罰款,要么他們就把東西都吃完。
由于下午還趕著上班,唐女士他們最終選擇了繳罰款,共付了228元。
對于多出了的10元,根據(jù)唐女士的描述,是現(xiàn)場服務員不滿他們浪費食物,特意多罰的。
餐廳:點單前服務員已提醒,但顧客沒搭理
昨天,記者來到沅港式料理店。
店門口還立著促銷廣告牌,上面寫著"放題任食 32元/人".
在廣告牌的底部,記者發(fā)現(xiàn)了一行小字:"只限堂食,不允許打包,不得與其他優(yōu)惠同時使用,為了杜絕浪費,浪費一碟罰10元。"
一名女店員說,餐廳的負責人不在。
不過,她證實上周五確實發(fā)生過這事。
"我們在廣告上就有提示,吃不完會罰款的。此外,在他們4人點單時,服務員就提醒過他們,是不是多了點,吃不完會浪費的,不過客人沒有搭理。"這名店員說。
店員也證實,當時確實是看他們對浪費食物不以為然,所以才一共罰了100元。
不過,對于罰款是不是合理,這名店員沒有正面回答。
消保委:商家沒有權(quán)利罰款,做法欠妥
商家是否有權(quán)利罰款?
寧波市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委員會秘書長施明偉認為,這家店主張消費者吃多少點多少,杜絕浪費,動機是好的,但經(jīng)營者沒有權(quán)利罰款,做法欠妥。
施明偉說,消費者浪費食物屬于道德范疇,經(jīng)營者用金錢約束并處罰是不合理的,如果電影院對亂扔瓜子皮進行罰款,書店對大聲喧嘩的罰款,社會就亂套了。
浙江金漢律師事務所楊曉鳴說,按照法律,餐廳不具備處罰權(quán),但有權(quán)向浪費食物的消費者收取違約金,消費者到餐廳吃飯,點餐前服務員進行提醒,這是一種約定行為,消費者浪費食物屬于違約。
不過,他說,一般社會上違約金征收比例最高不超過消費總額的30%,這幾位消費者一共消費128元,違約金卻達到100元,超過了正常標準,存在不合理之處。
上周五,唐女士他們已向12315進行投訴。
昨晚8點多,唐女士兩口子告訴記者,已有工商人員聯(lián)系他們,建議餐廳退70元錢,剩下30 元算罰款。不過,兩口子目前還沒有作出答復。
寧波市貿(mào)易局發(fā)布的2012年寧波市商貿(mào)經(jīng)濟運行情況分析數(shù)據(jù)顯示,2012年,寧波累計實現(xiàn)餐飲業(yè)營業(yè)額240.8億元,同比增長27.7%.
據(jù)業(yè)界人士預測,若以餐桌上的浪費數(shù)額平均值10%計算,一年餐桌浪費逾20億元。
在背景下,餐廳熱情提倡"光盤",杜絕浪費,也在情理之中。
昨天,記者采訪了寧波幾家餐飲企業(yè)的負責人。他們的態(tài)度出奇一致,都反對罰款,說"光盤"應該提倡,但應該采用其他方式鼓勵消費者。
寧波市餐飲業(yè)與烹飪協(xié)會秘書長潘斌認為,現(xiàn)在不少餐廳都免費提供打包盒,或者用小份菜替代大份菜,價格下降一半,這些都是很有效的激勵手段,不一定非得罰款。
寧波開元大酒店則首創(chuàng)了"光盤獎",只要消費者"光盤",餐費九八折還能免費打包。據(jù)說,"光盤獎"推出后,日常餐廚垃圾比以前減少三成左右。
所以,雖然商家提倡"光盤"是好事,但方法還是得好好思量一下,"這不許"、"那不能"的斥責,難免給客人造成"道德綁架"的印象,何妨多點激勵,多點好話,皆大歡喜呢?(記者 段瓊蕾 李竹青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