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招攬更多的顧客到自家火鍋店就餐,竟私自在火鍋底料中添加所謂的“秘方”,不料聰明反被聰明誤。日前,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qū)一火鍋店老板王某被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5000元,同時禁止王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王某10多年前到泰州開了一間特色火鍋店。隨著同行的不斷加入,競爭加劇,王某倍感壓力。2012年5月,王某在旁人的“點撥”下,從其堂妹(已死亡)處獲得罌粟殼磨成的“麻子粉”500克左右,并作為配料摻入火鍋中給顧客食用。很快,火鍋店生意好轉,王某喜不自禁。2013年3月5日,經(jīng)人舉報,當?shù)厥称匪幤繁O(jiān)督管理部門從王某火鍋店當場查獲部分火鍋調料。經(jīng)檢驗,該調料中含有嗎啡、可待因、那可丁、罌粟堿等多種有毒有害成分。
據(jù)辦案檢察官介紹,雖然罌粟殼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毒品,但長期食用會令人成癮。國家2009年發(fā)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中就有罌粟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