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霾不是什么新話題,而霧霾引發(fā)的新聞倒是推陳出新。先是四川達州市環(huán)保部門官員將霧霾歸咎于當地人對熏制臘肉的偏愛,后是重慶市以環(huán)保執(zhí)法的名義對“煙熏臘肉”開刀。這簡直是火上澆油嘛,大家都憋著氣正需要出氣筒呢。
治霾以熏臘肉為敵,如同當年的炒菜致霾論,注定招致眾多網友吐槽。連新華社也發(fā)文質疑,“傳承了數百年的煙熏臘肉,竟要為當今日漸糟糕的空氣質量負責”,并稱“動輒拿廚房油煙、煙熏臘肉等群眾生活中的問題來當致霾的‘替罪羊’,難免有避重就輕、敷衍塞責的嫌疑”。
拿傳統(tǒng)和民生說事,似乎天然正確,但于公共討論并無裨益。先說傳統(tǒng),所謂傳統(tǒng)或者說延續(xù)了數百年的民俗是否一定要傳承下去,不可改變?如果煙熏臘肉可以,那被城市禁止燃放的煙花爆竹豈非太委屈。煙熏臘肉在古時還是民眾長期保存肉類的需要,今天則更多是滿足某種口味偏好、懷舊心理。說它是傳統(tǒng)沒錯,但與民生剛需扯不上太大關系。是任由空氣惡化到威脅公眾健康,還是稍許收斂口腹之欲,利弊權衡之下,人們不難作出理性的取舍。
拿熏臘肉開刀,并非無法可依。正在征求公眾意見的《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明確規(guī)定,在禁止區(qū)域內,任何露天燒烤,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燃放煙花爆竹,都在禁止之列。不管是燒松針,燒香樟葉還是其他樹葉,煙熏臘肉完全不比露天燒烤更無辜。
人們會說,熏臘肉有罪,但絕非主犯,因此值得同情。霧霾的成因其實早有定論,工業(yè)污染尤其是燃煤污染、機動車尾氣污染,是公認的PM2.5主要來源,政府治霾也理應在兩者上多下工夫。在很多人看來,政府盯著熏臘肉不放,是吃柿子專挑軟的捏,避重就輕。實際上,治理工業(yè)污染和汽車尾氣,涉及產業(yè)結構調整和能源結構調整,都絕非短期內能夠速成,而治理露天熏烤卻是可操作、見效快的事。譴責“治標不治本”容易,但眼看它煙霧繚繞,也斷沒有坐視不管之理。事實上,從冬季四處開花的熏制作坊看,說它是另類工業(yè)污染也不過分。
霧霾就像災難片里發(fā)生異變的怪獸,總是這個還沒打死,那個又鉆出來了。要除掉怪獸,非得找到根子不可,但煙花爆竹、煙熏臘肉盡管小打小鬧,仍屬怪獸家族一員,理應見而打之。中科院大氣物理研究所分析北京的PM2.5來源,機動車、燃煤和施工揚塵所占比例約為50%,而不為人所重視的餐飲油煙比例竟然占到了13%,甚至高于工業(yè)排放的8%。所以,對霧霾也要綜合治理,不以小霾而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