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成都6月26日電(李倩薇、蘇旸)成都市工商局經過近10個月的調查取證與案件分析,近日對兩家侵犯“廖記棒棒雞”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單位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止侵權,并處罰款共52萬元。
在全國擁有400余家連鎖直營店的“廖記棒棒雞”是四川省知名商標。此前,“廖記棒棒雞”商標品牌持有人、廖記食品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發(fā)現成都市及其周邊一些城市出現了大量的假冒“廖記棒棒雞”店鋪,該公司調查發(fā)現,這是由成都廖記企業(yè)管理有限公司所授權開設的假冒“廖記棒棒雞”店,該公司隨即向工商部門提起了行政投訴。
成都市工商局專案組隨后啟動了長達近10個月的調查取證與案件分析,并于近日公開發(fā)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成都廖記企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列出了20項調查證據,對成都市雙流空港熟食商貿有限公司列出了17項調查證據。
經調查,成都廖記企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向成都市雙流空港熟食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雙流機場T1航站樓國內出發(fā)廳食品經營門店提供的店招招牌,使用了廖記食品“廖記棒棒雞”標識;成都市雙流空港熟食商貿有限公司則在雙流機場T1航站樓2樓國內出發(fā)廳的食品經營門店于2013年10月開始將“廖記棒棒雞”的標識作為店招使用。
成都市工商局最終認定兩家公司侵犯了“廖記棒棒雞”注冊商標專用權,據此決定責令成都廖記企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處罰款14萬元;責令成都市雙流空港熟食商貿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處罰款3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