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聞網訊(全媒體記者許鴻晶)市民賈女士手上的兩瓶“椰彩牌黃金紅椰”飲料,生產日期分別在幾百年后的“2914”年和“2414”年。6月30日,本網曾對此作了報道,公司負責人承認在打印生產日期時出現(xiàn)了故障,愿意“以一賠十五”贈送賈女士30瓶椰汁。
7月3日,賈女士再次向記者反映,贈送的30瓶椰汁收到了,一共5箱,每箱6瓶,但是這30瓶椰汁的生產日期都是“20140817”,保質期12個月,也就是說再過四十多天,這些椰汁也要過期了。
賈女士在超市工作,她知道保質期12個月的商品,距離保質期45天(含)以內的就算是臨保商品,超市會對臨保商品進行處理,或買一送一,或降價銷售。
“負責人跟我溝通的時候承諾是新鮮的產品,送過來的卻是臨保商品。”賈女士告訴記者,“其實我也不在乎賠不賠償,賠償多少,但是商家這么做太有失誠意了。”
記者再次聯(lián)系上了??谝适称酚邢薰救A東市場部負責人周經理。周經理表示,商品從海南直接運送到浙江,需要一些時日,且每次都是大批量調貨,贈送給賈女士的數量較小,浙江地區(qū)的工作人員就近調貨,可能沒有注意到生產日期。
“在保質期內,賈女士可以放心飲用。如果實在不放心,過陣子我到浙江,會親自給她送去新鮮的產品。”周經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