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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4萬多斤毒狗肉 廬江男子獲刑10個月

   2016-01-25 市場星報2060
核心提示:四個月內(nèi),男子吳某先后從河南商丘市、安徽阜陽地區(qū)收購死因不明狗肉達4萬多斤,并運送至廬江縣冷庫存放,后銷往江西、武漢等地
    四個月內(nèi),男子吳某先后從河南商丘市、安徽阜陽地區(qū)收購死因不明狗肉達4萬多斤,并運送至廬江縣冷庫存放,后銷往江西、武漢等地。1月24日,記者獲悉,男子吳某因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獲刑10個月。
 
    安徽財經(jīng)網(wǎng)訊 四個月內(nèi),男子吳某先后從河南商丘市、安徽阜陽地區(qū)收購死因不明狗肉達4萬多斤,并運送至廬江縣冷庫存放,后銷往江西、武漢等地。1月24日,記者獲悉,男子吳某因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獲刑10個月。
 
    經(jīng)審查查明,吳某從2014年2月22日至6月7日期間,從河南省商丘市、安徽阜陽地區(qū)收購死因不明狗肉共1020袋,并先后分16次將收購的狗肉運送至廬江縣冷庫內(nèi)存放以備出售。同年6月26日、27日,吳某分5次運走并銷售狗肉905袋(平均每袋26公斤,計重23530千克),運走的狗肉大都銷往江西、武漢等地。2014年8月6日經(jīng)群眾舉報,吳某案發(fā),冷庫現(xiàn)場查獲尚未銷售的狗肉115袋共3022.60千克。其間,吳某曾向執(zhí)法人員提供了《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后經(jīng)查明該檢疫合格證明系偽造的,現(xiàn)場提取的狗肉樣本經(jīng)省疾病預(yù)防控制中心檢測,均檢出含有氰化物。
 
    最終,廬江法院依法進行了判決,被告人吳某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同時,檢察官提醒:被告人吳某違反國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規(guī),銷售含有危害人體健康的狗肉,足以造成嚴重食品事故或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其行為不僅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秩序、侵犯了國家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秩序,還嚴重危及公共安全,危害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害人終害己,商人切勿為了一己之私,無視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罔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廣大消費者也應(yīng)增強食品安全意識,不要為圖一時口腹之快而致自己身體健康受損。通訊員 周麗萍 市場星報記者 王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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