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 (記者 常鑫)今年1月2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通報了一批使用非法添加劑的餐飲單位,其中包括在京城小有名氣的西便門美式炸雞店(又名“謝士榮炸雞店”)。今天上午,記者從西城區(qū)檢察院獲悉,老板謝士榮涉嫌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批捕。謝士榮稱為獲利從去年3月從安徽購罌粟殼腌雞后制售,日售炸雞約100斤,純利300多元,去年3月至10月銷售量約10噸。經(jīng)計算8個月獲純利6萬余元。
據(jù)辦案檢察官魏文博介紹,犯罪嫌疑人謝士榮在經(jīng)營北京謝士榮炸雞店過程中,為了獲取經(jīng)濟利潤,在明知罌粟殼不能添加用于食品生產(chǎn)的情況下,仍從安徽老家購進罌粟殼作為調(diào)料腌制炸雞后進行銷售。
謝士榮在制作炸雞前,需要先對雞肉進行腌制,即將調(diào)料包放入60斤的鹵水中煮沸,待鹵水晾涼后再放入雞肉進行腌制。整個腌制過程,看似并無問題,但調(diào)料包卻被謝士榮加入了特殊的物質(zhì):罌粟殼。
據(jù)謝士榮供述,2015年3月,他向安徽老家集貿(mào)市場的流動攤販購買了罌粟殼,隨后,每隔十天半個月他都會在調(diào)料包里加入四分之一大小的罌粟殼。腌制雞肉用的鹵水大約1個月才會換一次。而使用罌粟殼腌制炸雞后,炸雞店的顧客明顯比原來多,還出現(xiàn)了很多老顧客,銷售形勢大好。當檢察官魏文博詢問是否知道罌粟殼的危害時,謝士榮回答稱自己知道食用加入罌粟殼的食品有成癮性,但認為少吃也許對人體健康沒多大影響。
經(jīng)鑒定,謝士榮炸雞店內(nèi)銷售的炸雞成品以及腌制的生雞、腌制料、炸雞用油均檢出罌粟堿、嗎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成分。據(jù)謝士榮供述,炸雞店每天出售添加了罌粟殼成分的炸雞100斤左右,從2015年3月到10月,銷售數(shù)量在10噸左右,炸雞店每天純利300多元。按照其供述計算8個月獲純利6萬余元。
近日,西城檢察院以涉嫌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謝士榮批準逮捕。檢察官魏文博提醒,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為行為犯,只要行為人明知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實施了在生產(chǎn)、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為,就構成該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