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警示消費者,切實保證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我局現對2016年吉林省級監(jiān)督抽檢不合格產品及產品合格信息(第3期)進行公示。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抽檢3類食品152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1批次。其中,食用農產品39批次,飲料98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15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占6.67%?,F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具體信息如下:
肉制品1批次:開納利食品加工部生產的牛板筋中檢出菌落總數超標。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yè)所在地延邊州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yè)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要求上述延邊州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時要通過正規(guī)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劑、QS標識等是否齊全;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