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本報報道了福田警方遠赴東莞大朗和樟木頭查處兩處私宰豬窩點,昨日,記者從深圳檢驗檢疫局了解到,該局從現(xiàn)場抽檢豬肉樣品中檢出“瘦肉精”超標。
查處行動中,深圳檢驗檢疫局共出動工作人員60余人次,采集豬肝樣品97份,并對樣品的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鹽酸克倫特羅三個獸藥殘留進行檢測。經(jīng)查,在97份私宰豬豬肝樣品中共檢測出28份樣品萊克多巴胺不合格,不合格率高達28.9%,其中有兩份樣品的萊克多巴胺含量竟高達9.80ug/kg。萊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鹽酸克倫特羅是俗稱“瘦肉精”中的三種,該類藥物長期食用有健康風險,農(nóng)業(yè)部規(guī)定該類藥物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