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濰坊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通報了2017年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第一期),共涉及三起案件被通報處罰。其中,臨朐井旺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山楂片案,罰沒款合計人民幣壹萬零貳佰肆拾陸元。通報如下:
案件名稱為臨朐井旺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山楂片案;違法企業(yè)名稱為臨朐井旺食品有限公司;違法企業(yè)相關資質編號為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0724348966180C;法人姓名為孫克禮;主要違法事實為臨朐井旺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8日生產經營的山楂片,經檢測不合格,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guī)定,給予當事人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召回的山楂片213.2kg;2、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貳佰肆拾陸元;3、并處罰款人民幣壹萬元。罰沒款合計人民幣壹萬零貳佰肆拾陸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