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西班牙《僑聲報》援引當?shù)孛襟w消息,最近馬德里的商人們和中國商人們向馬德里商會(Fedecam)反映希望能夠延長可以售賣含酒精的飲料的時間范圍(現(xiàn)在規(guī)定在每天每晚10點之后就不能夠售賣含有酒精的飲料),但是之后發(fā)生的事情,讓我們的中國商人倍感委屈。
之后在今天的馬德里大會上,在通過有關馬德里自治區(qū)2011年預算的時候,他們同意對一個之前由PSOE和PP共同制定的‘ley antibotellón’進行改革,同意一些特定的商店可以在晚上10點之后賣含有酒精的飲料。
所謂的特定的商店的要求是:每天至少營業(yè)18個小時,商店大小小于500平方米,其中20%到35%的面積是用于售賣報刊雜志或者音樂影視的,而售賣食品類或者玩具類產(chǎn)品的面積在介于30%到50%之間。
在這些商店中,不包括加油站的商店和中國人的商店。
在一份申明中, Fedecam解釋說,他們對有關于延長可以銷售含酒精類產(chǎn)品的時間限制感到滿意,但是,卻沒有做到“人人平等”.
馬德里商會一共聚集了75個在馬德里自治區(qū)的公司組織,其中光中國食品協(xié)會就有3000家中國人的食品店會員。
馬德里商會的副會長Miguel ángel Galán堅持說,“所有合法的商店都應該擁有在延長售賣酒精飲料的時間延長的問題上的一個平等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