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全州縣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在開展打擊保健食品會議營銷專項整治行動中,查處了一起非法銷售保健食品案。
全州縣局接到投訴舉報,稱位于全州縣全州鎮(zhèn)鳳凰西路的某食品經營店存在非法向老年人銷售保健食品的行為。接到舉報后,該局執(zhí)法人員立即趕赴現場,依法檢查,在現場查獲銷售票據3本。該局順藤摸瓜,發(fā)現該店銷售的一種飲液外包裝標簽標注有“適宜人群:體質虛弱、腸燥便秘、失眠多夢、心神不定、身重骨痛、健忘頭昏、腎虛干咳、高血脂者;不適宜人群:孕產婦、少年兒童”的字樣,該店已按2000元/份(每份3盒)的高價售出4份,銷售收入8000元。另有一種瓊漿酒,外包裝標簽標注有“適宜人群:亞健康人群、女士美容、男女老少保健”等字樣,該店已按1980元/份(每份3盒)的高價售出一份,銷售收入1980元。
據悉,當事人鐘某打溫情牌,通過與老年人拉家常、談生活,施以小恩小惠,拉近與老年人的距離,隨后組織老年人參加“健康知識講座”,大談當今老年人?;嫉母哐獕?、高血脂、高血糖及冠心病等疾病的危害,以及如何預防、控制等知識,并通過有獎問答的形式營造關愛老年人健康的氛圍,在換取老年人的絕對信任后,向老年人銷售上述保健食品。
經確認,當事人鐘某銷售的該飲液及瓊漿酒均為普通預包裝食品,但食品標簽上卻有暗示具有保健和預防、治療疾病功能作用的內容。執(zhí)法人員依據新修訂《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對其作出了沒收違法所得9980元,并處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