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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監(jiān)管!山東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飲須持證經營了

   2017-08-22 齊魯晚報2620
核心提示:核心提示:6月1日起,《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稐l例》規(guī)定,小作坊、小餐飲應當取得登記證,食品攤點應當進行備案,否則不得生產經營。這意味著“三小”將全部納入監(jiān)管,同時也將被定期抽檢。
   6月1日起,《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稐l例》規(guī)定,小作坊、小餐飲應當取得登記證,食品攤點應當進行備案,否則不得生產經營。這意味著“三小”將全部納入監(jiān)管,同時也將被定期抽檢。

 

  6月1日,在山東省食藥監(jiān)局就新條例實施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山東省食安辦副主任、山東省食藥監(jiān)局副局長陳耕介紹,目前全省納入管理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共有18萬家左右。其中,食品小作坊2.74萬家,小餐飲9.13萬家,食品攤點5.59萬家。

 

  長期以來,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以下稱“三小”)的生產經營分布廣泛,普遍存在規(guī)模小、從業(yè)人員少、生產經營條件簡陋、設備設施簡單等問題。但是由于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夠完善,“三小”普遍存在監(jiān)管盲區(qū)。

 

  今年1月18日,《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正式出臺,將“三小”全面納入監(jiān)督管理。《條例》中所稱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產場所,從業(yè)人員少、生產加工規(guī)模小、生產條件和工藝流程簡單,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經營者,但是不包括食用農產品初級加工者。小餐飲即指經營場所面積不足五十平方米,有固定門店,從業(yè)人員少,從事餐飲服務的小餐館、小吃店、小飲品店等經營者。所稱食品攤點,則是無固定門店,從事食品銷售或者現場制售食品的經營者。

 

  自6月1日起,食品小作坊、小餐飲需向所在地縣(市、區(qū))食藥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證,食品攤點需向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備案。沒有登記或備案的,將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

 

  另外,“三小”還將納入年度監(jiān)督檢查工作計劃和監(jiān)督抽檢納入日常抽檢計劃,重點查處食品小作坊使用超過保質期、腐敗變質等不合格食品原料和“兩超一非”等問題;小餐飲使用超過保質期或非食品原料、超范圍經營食品、衛(wèi)生條件臟亂差等問題;食品攤點銷售無合法來源和來源不明食品等問題。對于屢查屢犯的,將依法從嚴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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