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豆制品、酒類、蜂產品、食用農產品、肉制品等5類食品265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63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豆制品1批次,均為合格產品;酒類30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蜂產品5批次,均為合格產品;食用農產品220批次,均為合格產品;肉制品9批次,均為合格產品。
二、不合格樣品情況如下:
(一)慶安天一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黑龍江省慶安源升河釀酒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源升河米香型白酒,甜蜜素(以環(huán)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0.34mg/kg。標準規(guī)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質量監(jiān)督檢測研究院。
(二)慶安縣東華怡超市銷售的標稱黑龍江省慶安銀河釀酒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大米酒,酒精度檢出值為29.4%vol。標準規(guī)定為40±1.0%vol。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質量監(jiān)督檢測研究院。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yè)所在地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11號)等規(guī)定,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立即采取封存庫存問題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問題食品,召回、下架問題食品等風險防控措施。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經營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處,并向有關部門通報不合格產品情況。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不合格產品信息
3. 合格產品信息
4.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