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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和啤酒包裝竟傍卷煙品牌 工商判定屬商業(yè)混淆

   2018-10-31 楚天都市報167470
核心提示:  遠看是一整條卷煙,打開卻是酒。湖北兩家酒廠分別生產的白酒和啤酒,因和省內某品牌香煙的產品包裝極為相像,日前被武漢工商
  遠看是一整條卷煙,打開卻是酒。湖北兩家酒廠分別生產的白酒和啤酒,因和省內某品牌香煙的產品包裝極為相像,日前被武漢工商局認定是商業(yè)混淆。“你們開始生產酒了?我在商場里看到了,想買一點。”6月底,湖北中煙有限責任公司人員接到客戶的電話,才知道被侵權,隨即向武漢市工商局投訴。
 
  武漢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執(zhí)法大隊負責人祝亞軍率隊,來到武漢市一家著名商場,在煙酒專柜顯眼位置,看到“黃鶴樓·游泳”酒(如圖)和省內某品牌香煙同柜銷售。“第一眼我竟沒分清哪是煙,哪是酒,酒盒的包裝與卷煙的包裝幾乎相同。”祝亞軍說。原來該酒的外包裝為條形狀,以天藍色為主色調,由紅色漢字筆畫無規(guī)則排序組成半幅圖案,和某品牌香煙的包裝如出一轍。細看才會發(fā)現端倪,該酒包裝對“黃鶴樓、游泳、you yong”等文字作放大突出使用,而“酒”字則縮小了。隨后,他們又在超市里查獲了模仿省內某品牌香煙包裝的“黃鶴樓”啤酒,相似度也極高。“黃鶴樓·游泳”酒和“黃鶴樓”啤酒分別由湖北兩家酒業(yè)公司生產。武漢市工商局認定這兩家酒企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關于禁止商業(yè)混淆”的規(guī)定。
 
  7月4日,該局對兩家酒企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兩家公司認識到嚴重性,立即停止了侵權行為,全面下架回收侵權產品,并承諾今后不再侵權。
 
  記者搜索發(fā)現,其他城市也出現過類似情況。例如,今年6月,上海市工商局查獲一批外包裝與另一品牌香煙極為相似的“中華啤酒”,初步判斷為該項行為涉嫌商業(yè)混淆和構成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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