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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啤酒“改生日”低價賣 大連一涉事公司經理和庫管員被判刑罰金

   2018-11-26 中國消費網64110
核心提示:經銷商權某、李某為降低損失,竟然將已過保質期的12萬余瓶和5萬余罐進口啤酒更改生產日期,低價銷售,非法獲利23.36萬元。日前
      經銷商權某、李某為降低損失,竟然將已過保質期的12萬余瓶和5萬余罐進口啤酒更改生產日期,低價銷售,非法獲利23.36萬元。日前,遼寧大連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權某、李某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均被判刑兩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共計18萬元。
 
  據了解,權某是遼寧恒瑞澤食品有限公司經理,負責銷售德國哈哼伯格啤酒有限公司生產的巴薩爾特啤酒,李某是公司庫管員。2017年以來,因為銷售不暢,庫房內存有大量已過保質期的進口啤酒。權某想通過更改生產日期的方法將過期的啤酒繼續(xù)銷售,印制大量更改了生產日期的新商標,并雇傭周邊村民10余人,由李某在庫房內看管村民更換商標。今年4月至5月期間,權某等人共更改瓶裝啤酒1萬余箱,更改罐裝啤酒2265箱。
 
  今年4月24日至5月17日期間,權某分5次以30元/箱的價格向大連市一家酒水批發(fā)商行銷售更改生產日期的瓶裝啤酒3500箱,以42元/箱價格銷售罐裝啤酒1265箱,共計銷售15.8萬余元。
 
  4月18日,權某以30元/箱價格銷售給北京一客戶更改生產日期的瓶裝啤酒1000箱,以45元/箱價格銷售罐裝啤酒1000箱,共計銷售7.56萬元。
 
  大連市金普新區(qū)市場監(jiān)管執(zhí)法人員接到舉報后,在倉庫中扣押已更改生產日期的瓶裝啤酒4040箱,已清洗還未粘貼假冒啤酒商標標簽的瓶裝啤酒1840箱,共計5880箱,案值17.64萬元。隨后,執(zhí)法人員將案件移交大連市金普新區(qū)公安局。
 
  5月25日,李某在庫房內被抓獲。5月28日,權某到公安機關投案。
 
  案發(fā)后,該食品公司回收并上繳售出的過期啤酒2008箱,與被害人就賠償問題達成協(xié)議,已支付了賠償款項。
 
  大連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權某、李某明知是過期啤酒,仍然通過偽造生產日期的方式予以銷售,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23萬余元,未銷售金額17萬余元,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日前,大連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做出判決,權某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12萬元;李某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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