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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糧油價格調控預案出爐

   2019-05-14 北京商報4760
核心提示:  5月13日,記者從北京市發(fā)改委了解到,《北京市糧油市場供應和價格波動應急調控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正式印發(fā)實施,這
  5月13日,記者從北京市發(fā)改委了解到,《北京市糧油市場供應和價格波動應急調控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正式印發(fā)實施,這是繼生豬、蔬菜后,北京市又一個生活必需品領域的專項應急調控預案。
 
  北京市發(fā)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十三五”以來,國家逐步改革了農產品目標價格機制,主要糧食品種收購保護價格政策出現一定程度的調整。糧食價格是確保價格總水平穩(wěn)定的基石,建立完善本市糧油市場供應和價格波動應急預案有利于強化市場價格監(jiān)測預警、豐富完善市場價格調控手段、穩(wěn)定首都市場價格總水平。
 
  我國食用油市場對外依存度較高,國內外市場價格聯系緊密,穩(wěn)定食用油市場供應和價格穩(wěn)定同樣重要。“作為特大消費型城市,建立糧油市場供應和價格波動應急調控預案的主要目標就是將本市糧油供應和價格波動幅度保持在正常區(qū)間。”上述負責人強調稱。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預案》根據市場波動的嚴重程度,依次設定“綠、黃、紅”三色作為預警區(qū)域標識。同時,《預案》以主要糧食品種(粳米、富強粉)和食用油品種(大豆油)的平均批發(fā)價格波動幅度作為基本預警指標。
 
  “從常年監(jiān)測數據看,北京市批發(fā)價格波動幅度明顯大于零售價格,作為先行指標,批發(fā)價格對零售價格具有傳導作用。”上述負責人介紹,選擇批發(fā)價格作為指標依據,有利于快速反映價格波動,同時避免了生活成本、房租等因素對零售價格波動幅度的干擾,為各級預警響應留有空間。
 
  事實上,在此次《預案》發(fā)布前,北京市分別于2016年和2017年印發(fā)實施了《北京市緩解生豬市場價格周期性波動調控預案》和《北京市蔬菜市場供應和價格波動應急調控預案》,加上這次《預案》的制定,北京市已經在糧油肉菜這些主要的生活必需品領域全部建立了價格波動應急調控預案。
 
  至此,包括3個生活必需品專項調控預案、2個低收入應急救助預案、1個價格應急調節(jié)資金預案在內的“3+2+1” 三層級調控體系構建完成,以應急調控為抓手、以應急救助為保障、以應急資金為基礎在內的北京市價格調控體系已基本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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