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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元:在強化評議考核中壓實食品安全責任

   2024-07-03 廣元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7260
  近日,廣元市政府辦印發(fā)《廣元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進一步壓緊壓實食品安全責任,著力推動食品安全工作全面進步、全面過硬?!掇k法》以“四個最嚴”要求為根本遵循,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堅持客觀公正、獎懲分明、推動創(chuàng)新、注重實效的原則,聚焦目標任務落實,推動以考促改,客觀反映工作實績。
 
  《辦法》規(guī)定,考核內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基礎工作推進、年度重點工作落實、食品安全狀況等,同時設置即時性工作評價和加減分項。具體考核指標及分值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細則中明確,做到科學合理,可操作、可評價、可區(qū)分,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辦法》明確,對縣(區(qū))人民政府和市級食品安全有關部門(單位)采取不同考核程序。其中,對縣(區(qū))人民政府評議考核分為日??己?、年中督促、狀況評價、年終自查、年終評審、綜合評議、結果通報等步驟,考核結果分三個等次。市級食品安全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評議考核方案及其細則,對本部門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自評打分,形成自評報告。市食品安全辦對各部門(單位)自評報告和相關材料進行初審評分,形成考核結果建議,經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審核后按程序報審,考核結果也分三個等次。
 
  《辦法》提出,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及干部選拔任用、獎懲、評先評優(yōu)的重要參考,評議考核中發(fā)現(xiàn)需要問責的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jiān)察機關。各縣(區(qū))、市級有關部門(單位)考核結果為一等次的按規(guī)定給予相應激勵。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獎勵。市食品安全辦及時對縣(區(qū))和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創(chuàng)新性示范經驗做法進行總結推廣。
 
  《辦法》要求,根據(jù)考核結果,按照相關規(guī)定對縣(區(qū))和市級有關部門(單位)開展約談。被約談的縣(區(qū))和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有關領導干部不得參加有關表彰、年度評獎等。對在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中弄虛作假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依規(guī)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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