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肉類產品經營者:
為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加強內部管理,確保肉類產品采購、貯存、物流、銷售等各環(huán)節(jié)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安全標準要求,切實防范食品安全風險,為消費者提供放心、優(yōu)質的肉類產品?,F就規(guī)范肉類產品經營行為提示如下:
一、食品經營者和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采購肉類產品時,應嚴格依法落實進貨查驗要求,按規(guī)定嚴格查驗相應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
二、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銷售肉類產品應當如實標明產品名稱、產地等具體信息,不得含有誤導性內容。在銷售場所分割、銷售肉類產品時,應當在包裝或銷售場所明顯位置如實標明肉類信息,不得虛假標注誤導性內容。
三、第三方貯存服務提供者應落實主體責任,如實記錄委托方相關信息,查驗并留存有關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等證明文件,加強貯存過程管理。貯存進口肉類產品,應當查驗并留存海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第三方冷庫從事肉類產品貯存業(yè)務的,應當按規(guī)定備案。
泰安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