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日,印尼發(fā)布G/TBT/N/IDN/31號通報:強制執(zhí)行印尼可可粉國家標準SNI 01-3747-1995的法令No. 45/M-IND/PER/5/2009。
該法令宣布了所有印尼國內生產及進口、在印尼國內分銷和銷售的可可粉產品應滿足的SNI要求。生產商和/或進口商應具備使用SNI標志的產品認證并且應符合SNI要求。SNI標志的產品認證應由印尼國家認可機構(KAN)認可的或工業(yè)部指定的產品認證機構通過以下程序頒發(fā):
1. 產品認證制度5(PSN 302-2006):
a. 基于SNI要求的產品質量合格檢驗;
b. 質量管理系統(tǒng)(QMS) SNI: 19-9001-2001/ISO 9001-2000或其修訂的實施審核;
2. 產品認證制度1b (PSN 302-2006):
a. 國內產品:每3個月對每批次產品做基于SNI要求的產品質量合格檢驗
b. 進口產品:
l 文件評估:
與印尼認證機構簽署諒解備忘錄(MoU)的檢測實驗室通過檢測得到的基于SNI要求的產品分析報告(CoA);
ii. 正式取樣報告;
l由產品認證機構指定的檢測實驗室按照SNI參數要求進行的取樣和檢測。
在國內市場分銷的國內生產和進口可可粉應符合以下標準要求:SNI 01-3747-1995。該標準規(guī)定了范圍、術語和定義、類型、質量要求、取樣、檢測方法、驗收、標志要求和包裝(該標準為印尼語)。
該通報于2009年5月4日批準,已于11月4日生效。通報評議截止日期自通報之日起60天。更多內容請見: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09/tbt/idn/09_3820_00_x.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