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0年底至今,已有瑞典、希臘、法國和德國等多個歐盟國家對中國產米制品進行了通報,通報達12起,主要原因為含有Bt63,KeFeng6和CaMV35S啟動子等轉基因成分,相關產品已被撤出市場或作銷毀處理。
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一直存在爭議,而歐盟則歷來對轉基因食品持非常謹慎的保守態(tài)度,并規(guī)定所有轉基因產品(包括轉基因物質含量超過0.9%的動物飼料、植物油、種子和副產品)都必須有標簽清楚地標明"本產品為轉基因產品".目前只有有限的幾種轉基因谷物和轉基因食品獲得進入歐盟的許可證,而一些歐盟成員國還在繼續(xù)執(zhí)行本國的轉基因食品禁令。
輸歐食品在歐盟接連遭到含有非法轉基因成分的通報,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我國對轉基因產品持相對開放態(tài)度,多種轉基因產品已被商品化并被食品生產企業(yè)用作產品原料,大量轉基因食品涌上餐桌;二是由于轉基因作物的基因得到改良,產量和品質往往得到提高,而價格則相對低廉,許多食品出口企業(yè)為控制成本會選擇轉基因產品作為原料;三是食品生產廠家疏于對原料來源的把關,使用了轉基因產品作為原料,從而造成最終產品中含有轉基因成分。
歐盟一直是寧波地區(qū)出口食品、農產品的主要市場之一,寧波市每年出口的食品、農產品中約有1/4運往歐盟。鑒于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出口企業(yè)要高度關注進口國對食品安全的相關要求,嚴格按照進口國標準要求組織食品生產加工,切實保證出口產品質量安全;同時要把食品的質量和安全放在首位,加強對產品原輔料的把關力度,確保其符合進口國要求,從源頭上杜絕食品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