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信息請見:http://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2349.htm
根據(jù)歐盟委員會的要求,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根據(jù)歐盟委員會提出的已修訂的建議使用水平,修訂了日落黃(E110)作為食品添加劑時對兒童的暴露評估。
在調味飲料中的最大允許使用水平的四種情況:分別為10、15、18和20 mg/L.修訂的暴露評估應用同樣的方法進行了2級計算,食品添加劑和食品添加物中營養(yǎng)來源(ANS)小組在修訂的使用水平結合兒童食品消費數(shù)據(jù)的基礎上,根據(jù)食品顏色用該方法重新評估。假定所有授權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最大允許水平使用,這些暴露評估可以看做是保守的水平。在歐洲兒童(1-14歲)中,日落黃的平均期望食物暴露范圍為0.02-0.4 mg/kg bw/day,估計最高水平范圍為0.08-1.2 mg/kg bw/day.日落黃總的預期暴露量主要來源于非酒精調味飲料和甜點包括調味奶制品。對于所有的4種情況,根據(jù)提出修訂的最大允許水平進行計算的針對兒童的最高暴露評估水平(最大值0.8 mg/kg bw/day)低于全歐洲國家認可的暫定ADI值1 mg/kg bw/day,而第3種和第4種最大允許使用水平情況下,英國對學前兒童的暴露量要求可以稍微超過該ADI值,分別為1.1和1.2 mg/kg bw/day.
修訂后的最大允許水平中有18種食物規(guī)定為0.
表1 修訂后的在食物中的應用和最大允許水平(MPL)
食品種類 |
MPL(mg/L或mg/kg) |
限制/例外 |
調味發(fā)酵乳制品包括熱加工產品 |
5 |
|
其他奶油類產品 |
5 |
只是調味奶油 |
生奶酪,不包括類別16中的產品 |
0 |
只是調味生奶酪 |
可食用的干酪皮 |
0 |
|
加工奶酪 |
0 |
只是調味加工奶酪 |
奶酪制品(不包括類別16中的產品) |
0 |
只是調味生奶酪 |
食用冰 |
0 |
|
水果和蔬菜制劑不包括蜜餞類 |
35 |
只是芥末、水果類 |
2001/113/EEC指令中定義的果醬、果膠和marmalades和甜板栗泥 |
0 |
除去栗子茸 |
其他相似的水果和蔬菜類 |
0 |
除去crème de pruneaux |
其他糖果包括充氣提神的微小糖果 |
35 |
只是糖制水果蔬菜 |
其他糖果包括充氣提神的微小糖果 |
10 |
除去糖制水果蔬菜 |
口香糖 |
10 |
|
裝飾品、涂層和餡料,除去水果餡料 |
35 |
|
糊狀物 |
35 |
只是糊狀物涂層 |
精致烘焙產品 |
0 |
只是糊狀物涂層 |
非熱加工肉制品 |
15 |
只是sobrasad |
肉制品的包裝、涂層和裝飾 |
35 |
只是裝飾和涂層除去pasturmas可食性外部涂層 |
肉制品的包裝、涂層和裝飾 |
0 |
只是可食性包裝 |
加工的魚和魚制品包括軟體動物和甲殼類 |
0 |
只是魚肉醬和類似產品以及鮭魚替代品 |
加工的魚和魚制品包括軟體動物和甲殼類 |
0 |
只是魚和甲殼類動物的膏狀制品或糊狀制品 |
加工的魚和魚制品包括軟體動物和甲殼類 |
0 |
只是預煮制甲殼類動物 |
加工的魚和魚制品包括軟體動物和甲殼類 |
0 |
只是煙熏魚 |
魚子 |
100 |
除去鱘魚卵(魚子醬) |
調味料和調味品 |
0 |
只是調味料,例如咖喱粉,坦肚喱 |
芥末 |
50 |
|
湯羹類和肉湯 |
0 |
|
調味醬 |
0 |
包括咸菜、開胃小菜、酸辣醬和辣醬;不包括番茄醬 |
蛋白類產品 |
20 |
只是植物蛋白制成的肉和魚制品 |
1999/21/EC指令中規(guī)定的具有特殊藥物作用的食物 |
10 |
|
具有控制體重作用的飲食代替總的日常食物攝入或某一餐食物(總的日常飲食的全部或部分) |
10 |
|
調味飲料 |
10/15/18/20 |
|
蘋果酒和梨酒 |
1 |
不包括cidre bouché |
果酒和釀造酒 |
1 |
|
調香酒 |
50 |
只是烈性紅酒 |
以酒為基礎的調香飲料 |
50 |
只是烈性蘇打水 |
其他酒精飲料包括少于15%酒精的烈性酒和與非酒精飲料混合的酒精飲料 |
100 |
只是酒精少于15%的酒精飲料 |
馬鈴薯類、谷物類、面粉類和淀粉類零食 |
0 |
不包括擠壓或膨化咸辣零食類食品 |
加工堅果 |
0 |
只是咸辣涂層堅果 |
甜點 |
5 |
|
固體食物補充劑包括膠囊、片劑和相似形式產品 |
10 |
|
液態(tài)食物補充劑 |
10 |
|
糖漿或咀嚼片形式的食物補充劑 |
10 |
只是固體食物補充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