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國檢驗檢疫協(xié)會動植物工作委員會日前在深圳召開的“進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監(jiān)管政策宣講會”上了解到,我國自2006年1月1日起對進境貨物木質包裝實施國際檢疫標準的過渡期已經結束,7月1日轉入全面正常管理。
今年1月1日新規(guī)定實施以來,美國、日本、歐盟等主要貿易國家的貨物木質包裝多數符合國際標準,但仍有一定比例出現違規(guī)情況,主要問題是沒有IPPC(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組織)標識或者有標識但發(fā)現活蟲。從7月1日起,我國嚴格按照國際標準和管理辦法的要求對違規(guī)的木質包裝采取除害處理、銷毀,情況嚴重的將連同貨物作退運處理。
為使我國出境貨物木質包裝符合進口國的要求,防止林木有害生物傳出,確保貨物順利出口,國家質檢總局于2005年1月10日發(fā)布了《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處理管理辦法》(69號局令),于2005年3月1日實施。辦法實施以來,各地檢驗檢疫機構積極開展工作,考核了791家木質包裝檢疫除害處理和標識加施企業(yè),并予以公布。2005年12月31日發(fā)布了第84號局令《進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監(jiān)督管理辦法》,并在實施的初期(20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采取了靈活措施。
今年1月1日新規(guī)定實施以來,美國、日本、歐盟等主要貿易國家的貨物木質包裝多數符合國際標準,但仍有一定比例出現違規(guī)情況,主要問題是沒有IPPC(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組織)標識或者有標識但發(fā)現活蟲。從7月1日起,我國嚴格按照國際標準和管理辦法的要求對違規(guī)的木質包裝采取除害處理、銷毀,情況嚴重的將連同貨物作退運處理。
為使我國出境貨物木質包裝符合進口國的要求,防止林木有害生物傳出,確保貨物順利出口,國家質檢總局于2005年1月10日發(fā)布了《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處理管理辦法》(69號局令),于2005年3月1日實施。辦法實施以來,各地檢驗檢疫機構積極開展工作,考核了791家木質包裝檢疫除害處理和標識加施企業(yè),并予以公布。2005年12月31日發(fā)布了第84號局令《進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監(jiān)督管理辦法》,并在實施的初期(20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采取了靈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