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靜(左)和高星原在法庭上受審。
廣受關注的“雪碧汞中毒”案,牽出的竟是一起情殺案。已為人母的劉曉靜和情人馬賽產生感情糾葛后,3次“投汞下毒”未遂,最后一次因引出了“雪碧汞中毒”事件從而案發(fā)。昨天上午,劉曉靜和幫兇高星原站在西城法院的被告席上,被指控涉嫌故意殺人未遂。
昨天上午9點半,“雪碧汞中毒”案的女主角劉曉靜被帶入法庭。出生于1981年12月9日的劉曉靜,剛剛在看守所度過了29歲的生日。她已婚,有2歲的孩子,此前在環(huán)衛(wèi)局工作。
法庭上,1.6米左右的劉曉靜,含胸低頭、以發(fā)掩面。作為第一被告人,劉曉靜首先接受訊問。由于她的聲音非常低,像是從喉嚨里發(fā)出的,在一米外很難聽清,公訴人和法官不得不多次提示她大點聲音。仔細觀察發(fā)現(xiàn),劉曉靜一直在默默流淚。3個小時的庭審,她的兩只手不停地搓著號服的衣角,幾乎未停下過。
就是這個女人,被指控取出溫度計中的“汞”,3次投毒,試圖置情人馬賽于死地。
對于殺人未遂的指控,劉曉靜表示認罪。在庭審最后陳述時,她表示后悔,“我是一時糊涂才這么做”,并希望法院考慮到她還有孩子,重新給她一次機會。
法院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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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中毒”案緣于婚外戀
當在法庭上被問及殺人動機時,劉曉靜吞吞吐吐,僅說出于報復,想讓馬賽的身體受到傷害。“我只是說恨不得殺了馬賽,高星原就給我出了主意。”劉曉靜說。
隨后,劉曉靜像擠牙膏一樣敘說了原委。劉曉靜稱,已婚的她和小自己7歲的同事馬賽好上了。后來,因馬賽想和她的表妹好,并拿著她給的100元錢去找小姐,“他騙了一個又一個,我想報復”。
劉曉靜去歌廳找人打馬賽未果,在停車場偶遇陌生人、保安高星原。“我讓他找混混去打馬賽,他說找不到,說把馬賽捆好扔井里,或拉到山上燒死……我覺得太血腥,后來高星原說到投水銀。”劉曉靜還供述稱,她曾想過趁馬賽睡覺時,“潑鹽酸或者拿刀閹了他”。
庭上,高星原直指是劉曉靜提出殺人,并問他殺人不易發(fā)現(xiàn)的辦法,“我就是同情她”。劉曉靜前后買了50支溫度計,分別放在火鍋料、盒飯中,卻投毒未果。
去年11月7日,在西單大悅城就餐時,趁馬賽未到,劉曉靜將提取出的“汞”倒入打開的罐裝雪碧。其后,便是廣為人知的“雪碧汞中毒”事件,警方調查發(fā)現(xiàn),這是一起人為投毒,劉曉靜等人隨后落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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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反對減輕處罰
西城檢察院的公訴人表示,在故意殺人罪中,謀殺他人的主觀故意是定罪關鍵。劉曉靜和高星原都曾做過要殺死馬賽的有罪供述,且在細節(jié)上高度吻合,并3次投毒,因意志外的因素未能成功,可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劉曉靜的辯護人表示,該案未造成人身傷亡、社會危害小,可對劉從輕或減輕處罰。高的辯護人認為,高是初犯,并如實坦白、認罪態(tài)度好,可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罰。劉和高的辯護人分別提出的量刑建議是3-6年、3-5年。
檢方未發(fā)表具體的量刑建議,但檢方不同意對劉曉靜減輕處罰。檢方表示,她3次投毒,并逐漸加大劑量,反映出其故意殺人的目的,且案件社會影響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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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并非激情犯罪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武伯欣說,這是一起典型的因婚外戀導致的殺人、傷害案件。
武伯欣說,投毒是女性在宣泄內心不滿時常用的方式,這種方式更容易讓對方喪失警惕,也易于掩蓋。據(jù)他了解,在投毒案件中,75%以上的是女性選擇這種作案方式。從心理學上看這起案件,這是婚外戀情感的兩極方式在一念之間達到極端的體現(xiàn)。當遭受拋棄時,產生極端報復的想法,這是一種普遍心理。
武伯欣說,當劉曉靜失去理性和法律、道德的約束,從婚內轉向婚外,尋找“所謂的幸福和性福”,是在滿足自己的虛榮。當她感覺自己被拋棄后,由愛生恨,便從依賴和服從的受害人角色轉向害人者,“她自己在發(fā)動這種意念,別人的所謂支招只是一種心理投射”。而她一次次投毒,說明與激情犯罪不同,她很成熟并且不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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