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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最大紅酒走私案開庭 涉案4500萬元

   2011-09-29 中國食品網(wǎng)中食網(wǎng)8440

    昨天,國內最大一起走私紅酒案在市二中院開庭審理。62歲的孫希泰被控在6年間,伙同女秘書孟利,通過偽造報關單據(jù)等方式,走私高檔進口葡萄酒7.4萬余瓶,案值4500余萬元,逃稅總額2027萬余元。法庭上,孫希泰解釋自己這樣做的原因是因"水客"走私占據(jù)市場,其出于(企業(yè))生存需要才違法。

    被判緩刑后重操舊業(yè)

    昨天上午10時,手拿一沓材料的孫希泰(如圖)被帶上法庭,被取保候審的34歲的孟利緊跟其后。孫希泰曾因走私紅酒被天津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此后,他又重操舊業(yè)。

    據(jù)指控,孫希泰于2004年1月至2009年12月間,指使助理秘書孟利采取制作虛假發(fā)票、合同等方法,故意向北京海關低報貨物價格、偽報品名、偽報成交方式,將從英國、法國進口的7萬余瓶葡萄酒,分58次向北京海關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共計2027萬余元。

    "對起訴事實沒有異議,但我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是個人犯罪,而是單位犯罪。"孫希泰說,他這次犯罪確實不對,但也有客觀原因。"當時市場如果按正常去賣是沒問題的,但由于入境旅客攜帶兩瓶酒是免費的,所以有專門的走私集團每天雇人向境內帶酒。"孫希泰說,這種"水客"走私占據(jù)了市場,而他們若正常繳稅,其價格與走私進來的紅酒無法競爭,出于公司生存的壓力,他便想先將酒帶進來再說。

    "在做的時候我們有一個原則,低價酒不低報,高價酒低報。即高價酒報給海關的價格沒有包括運費。"孫希泰說,后來又陸續(xù)成立另兩家公司主要是為了解決發(fā)票額度的問題。

    聽話女秘書制作假發(fā)票

    大專畢業(yè)的孟利2002年到孫希泰的公司工作,起初在公司做貨運業(yè)務,后來在孫希泰的指使下也參與了走私。在走私過程中,孟利除了負責訂貨、與外商聯(lián)系、付款并安排貨運,還有就是制作假發(fā)票。孫希泰指使孟利在電腦里制作了一套虛假單據(jù)模板,包括外貿(mào)銷售合同、發(fā)票、裝箱單、原產(chǎn)地證明等,將價格高的葡萄酒品名改成價格低的品名,相應價格也隨之改低,用假文書打印出來,由孫希泰加蓋假印章。

    對于自己的行為,隨后受審的孟利表示,自己起初確實不太清楚這是什么行為,老板讓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等后來意識到了,也只認為這是份工作而已。

    "對于我的行為我感到非常后悔,希望法庭能夠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孟利確實是在我的領導之下才這么做的,希望能對她從輕處罰。"孫希泰最后陳述說。法院將擇日進行宣判。

    走私手法隱蔽六年后案發(fā)

    據(jù)承辦此案的檢察官侯愛文介紹,孫希泰的作案手段一是低報價格,對于海關比較熟悉的紅酒品牌,他一般不會申報,他會選擇不太為人們所知的、價格又高的品牌進行低報。二是偽報品名,對于頂級的知名紅酒,孫希泰會偽報成價格比較便宜的品名。比如將"拉菲"翻譯成"羅斯德古堡",將"拉圖"翻譯成"萊拓古堡"等,進而低報價格走私入境。

    由于隱蔽性比較強,導致孫希泰6年后才案發(fā)。為徹查此案,北京海關向法、英等國的出口公司、運輸公司進行核實,調查取證耗時近一年,最終獲得了孫希泰58次走私紅酒的原始證據(jù)。

    據(jù)了解,今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將偷逃應繳稅額分為較大、巨大、特別巨大三個檔次,取消了具體數(shù)額的限制,取消了死刑,將最高刑期改為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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