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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22000:2005標準條款5.4的理解

   2011-11-21 中國食品網(wǎng)中食網(wǎng)917

 5.4 職責和權限

最高管理者應確保規(guī)定各項職責和權限并在組織內(nèi)進行溝通, 以確保食品安 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和保持。

 所有員工都有責任向專門人員報告與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有關的問題。 應授予 指定人員明確的職責和權限,以采取措施并予以記錄。

以上是標準條款內(nèi)容,以下是對標準條款的理解與分析:

(1)最高管理者在職責和權限方面應做好的工作

最高管理者應確保:

① 職責和權限的確定。

a) 應將組織內(nèi)的部門設置及各部門的職責、權限及相互關系以文件的形式加以規(guī)定。

 b) 應將部門內(nèi)崗位設置及各崗位的職責、權限和相互關系以文件的形式加以規(guī)定。

 ② 職責和權限的溝通

用適當?shù)姆绞?,如通過培訓、制定文件等方式,讓每位員工明白自己的職責、權限以 及與其他部門(崗位)的關系,以保證全體員工各司其職,相互配合,有效地開展各項活 動,以確保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有效的運行和保持。

(2)所有員工在職責和權限方面應做好的工作

所有員工有責任向指定人員匯報與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有關的問題。指定人員接到匯報 后,應適時采取措施并記錄所采取的措施。

 指定人員是指:由組織任命的負責處理問題的人員。 組織應明確指定人員的職責和權限, 并明確員工向指定人員匯報問題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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