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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排骨"加盟風波續(xù):加盟店被要求撤下"廖排骨"三字牌匾

   2014-06-05 四川新聞網4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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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商收到的短信,要求撤下印有“綿陽市工商局贈”的授牌

 

  “‘廖排骨’ 加盟風波”續(xù):

  加盟店被要求撤下“廖排骨”三字牌匾

  四川新聞網成都5月30日訊(記者 李秀江 張漁)加盟店開不久就倒閉,“廖排骨”加盟風波持續(xù)發(fā)酵。昨日,四川新聞網報道“廖排骨”遭到來自全國5地加盟商上門討說法,質疑其虛假夸大宣傳,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其中,一塊由綿陽市工商局贈送的“廖排骨”三字牌匾,成為加盟商質疑的重點。

  今日,綿陽市工商局通過四川新聞網回應稱,確實曾贈送過一塊牌匾給“廖排骨”老店,但該店已注銷在綿陽的營業(yè)執(zhí)照,現在使用的“牌匾”是“廖排骨”自行制作,并非工商局贈送。對于加盟商反映的“廖排骨”涉嫌夸大虛假宣傳,引誘其加盟一事, “廖排骨”餐飲管理公司屬地的成都青羊工商分局已經介入調查。

  綿陽市工商局:曾贈送過牌匾廖排骨老店

  今日上午,四川新聞網記者從綿陽市工商局獲悉,該局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確實曾贈送過一塊牌匾給當時位于綿陽城區(qū)的廖排骨老店。

  綿陽市工商局辦公室相關負責人稱,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全社會大力鼓勵和支持個體經濟發(fā)展,為了助推個體工商業(yè)發(fā)展,政府及相關部門都曾舉辦了一些相應的評選活動,當時的“廖排骨”老店屬個體工商戶,在綿陽非常出名,口碑很好,也獲得了一些榮譽和授牌,當時綿陽市工商局確實贈送過一塊牌匾廖排骨老店。

  該負責人說,2003年,“廖排骨”老店注銷了在綿陽的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并于2003年初在成都設立了“四川廖排骨食品有限公司”,之后又相繼設立了“四川廖排骨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廖排骨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并吸收發(fā)展加盟店?,F在該公司及其加盟店所用的有“四川省綿陽市工商局贈”字樣的牌匾均為該公司自行制作,并非綿陽市工商局贈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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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有“四川綿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贈”的牌匾

 

  廖排骨”要求加盟店換下“綿陽市工商局贈匾”

  今日上午,各地“廖排骨”的加盟商收到了一條來自“廖排骨后續(xù)部”的短信,要求撤下原有的“授牌”:

  “親愛的加盟商:您好!最新的廣告法新規(guī)定,行政企事業(yè)機關不得向企業(yè)授牌,原有的授牌一律暫停使用,懇請您在2014年6月15日前憑銷毀照片免費更換,逾期由此產生的后果一律自負,與本單位無關!”

  隨后,四川新聞網記者根據短信提供的電話,致電廖排骨后續(xù)部。工作人員稱,消息是公司給全國所有的加盟商發(fā)的。“根據新的廣告法規(guī)定,企業(yè)不能使用政府機關單位的授牌,所以,印有‘綿陽市工商局’這幾個字的牌匾都必須換下來,加盟商憑銷毀牌匾的照片,可以免費更換。”

  青羊區(qū)工商分局:已經介入調查

  隨后,四川新聞網記者來到了“廖排骨”屬地管轄的青羊區(qū)工商分局,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昨日,加盟商反映情況后,青羊分局執(zhí)法隊伍第一時間到“廖排骨”了解此事,目前,事件已經立案調查,具體情況還等下一步的核實才能公布。

  該負責人表示,一旦查實,確實存在虛假夸大宣傳,會根據相關法律進行嚴肅處理。對于“贈匾”的說法,該負責人稱,正在與綿陽市工商局核實相關情況。

  律師說法:“中華第一鹵”涉嫌虛假宣傳

  加盟商質疑“廖排骨”虛假、夸大宣傳。對此,四川蜀正律師事務所律師曹毅認為,《廣告法》明確規(guī)定,廣告商不得在廣告中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中華第一鹵”這樣的稱號,明顯屬于夸大虛假宣傳,涉嫌違法,如果加盟商因此受損,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對于“工商局贈送牌匾”的做法,曹律師認為,盡管目前法律沒有具體明確規(guī)定,但作為政府管理部門,工商局不宜給管轄的企業(yè)贈送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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