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即將來臨,不少人選擇在網上購買食品、禮品。網購時,要注意分辨“李鬼”。近期,南京一家還沒有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電子商務公司,從新疆買進食品原材料,未經檢驗便進行分裝,冒充合格產品進行網絡銷售,涉案價值15萬余元。近日,南京棲霞警方破獲了這起以次充好的食品案件。目前,該公司法人代表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通訊員 棲文軒 現(xiàn)代快報記者 顧元森 趙書伶
對原材料簡單分裝就上市
今年6月30日,棲霞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立案查處南京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分裝食品案件,對該公司庫存的11個品種涉案產品進行抽檢,并送到相關單位檢測。經檢測,干棗和葡萄干共計9個品種不合格。
該公司為國內排名前列的電商企業(yè),單月銷售量穩(wěn)居百萬元以上。經過細致摸排、走訪,棲霞警方掌握涉案公司大量違法犯罪事實證據。
據了解,該電子商務公司成立于2014年,以網絡為渠道,代理銷售新疆的紅棗、核桃、葡萄干等產品。今年6月,該公司開展一項大型促銷活動,但因為前期準備不足,供貨商反饋產能不足,供貨速度跟不上。涉案公司總經理胡某提出一個大膽的要求,他讓供貨商直接將原材料發(fā)來南京,公司組織人員對原材料進行分裝。
按照國家標準及相關要求,食品生產公司在對食品原材料分裝時,需經過初選、清洗、烘干、化驗、精選、裝袋等流程。警方表示,涉案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前提下,僅對食品原材料進行簡單篩選、烘干便分裝,隨后投放至市場,嚴重違反了國家食品生產安全法。
8月31日上午,棲霞警方對涉案公司進行清查整治,當場查封扣押價值15萬余元涉案偽劣產品,4名主要涉案嫌疑人被警方傳喚調查。涉案嫌疑人胡某對自己公司違規(guī)生產銷售食品一事供認不諱。
對于犯罪嫌疑人通過天貓、京東等知名網絡銷售平臺銷售偽劣產品的行為,警方后續(xù)還需查清購貨渠道、銷售去向等情況,找尋案件受害人。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之中。
加工銷售非原產地食品,需辦理生產許可證
并不是從原產地買來原材料,就能自己直接加工銷售,必須滿足一定條件。
“首先,進貨時需要供應方提供每個批次原材料的質量檢測報告。拿到貨物后,需對貨物進行分裝或再加工時,必須辦理相關生產經營和食品衛(wèi)生安全許可證,必須滿足此類食品的生產條件,避免二次污染。同時還應該有營業(yè)執(zhí)照。”南京市工商局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沒有相關手續(xù),可能就涉嫌生產銷售問題商品。按照新食品法的規(guī)定,消費者可以要求“退一賠十”,商家情節(jié)嚴重的,還會構成犯罪。
網購要看產地證明,還要保留聊天記錄
網購食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秘書長許明說,在購買前要向店家詢問產品的產地信息,“最好要店家提供產地證明等文件,必要時還要查看產品質量的檢測報告。”購買時,一定要索要購貨發(fā)票等票據。同時,消費者最好保留和店家溝通的聊天記錄,一旦發(fā)生糾紛,好作為證據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