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工商局查獲假劣“黃山特產(chǎn)”3000多斤
——游客購物買假貨,市長信箱寄投訴
湖南游客黃某于11月初來黃山旅游,游覽了黃山的美景,品嘗了黃山的美食,玩得開心,吃的舒心??膳R返程回家上火車前,在流動攤販的兜售下,以10元一包的價格買了5包松子。沒想到,打開這些外包裝精美,標注有 “黃山特產(chǎn)”的里面,卻全是空殼的,干癟的松子。黃某受騙上當后,急忙去找賣給他的售假小販,可哪里還能看見對方的身影。在找不到賣貨的小販,也不知道向誰投訴的情況下,黃某就給黃山市孔曉宏市長寫了投訴信,并將“假松子”快遞過去,稱“留作查處證據(jù)”。收到游客的投訴信后,孔曉宏市長高度重視,立即批示,要求市工商局嚴查,并妥善處理游客反映的問題。
——工商買單先賠付,“退一賠三”獲諒解
接到孔市長的批示后,黃山市工商局立即著手進行了調查。因投訴涉及的是屬無照經(jīng)營的外來流動攤販,一時難以查到具體的兜售人。在和投訴人電話溝通,取得諒解的基礎上,市工商局啟動了先行預付賠償?shù)拇胧?,按照消費者“退一賠三”的訴求,對黃某給予了160元的先行賠付,妥善解決了消費投訴,黃某表示十分滿意。孔曉宏市長也對市工商局采取先行賠付的措施給予了充分肯定,“工商局先行賠付處理及時,市工商局李江局長抓得好。
——巡查追蹤端窩點,工商出擊鏟毒瘤
窩點不除,售假不止。先行賠付雖然平息了消費者的怨氣,但流動售假人沒有查到,售假窩點沒有查到,猶如一個毒瘤仍在,毒性隨時可能再次發(fā)作。黃山市工商局始終沒有放棄對這些流動商販的追查,經(jīng)過多日追蹤追查,查出了這些流動商販主要是來自樅陽縣,人數(shù)約30人左右,且都是同鄉(xiāng)同村,沾親帶故的農(nóng)民,并且鎖定了他們租住的民房和旅社。1 2月1日上午,十多名工商執(zhí)法人員,在屯溪區(qū)火車站北海大道旁的后山村處的3戶民房和一家個體旅社內,查獲空(癟)殼松籽167袋(編織袋),過期變味山核桃149袋(編織袋),共計3000多斤。在其中一商販租住的民房院子內,停放有三輛三輪車,上面放滿了包裝好的松子、山核桃。一旁,多個編織袋內還裝有許多未經(jīng)包裝的“特產(chǎn)”。經(jīng)查,這些空(癟)殼松籽有的是松籽加工企業(yè)在生產(chǎn)加工時廢棄的,殼內沒有松仁,毫無食用價值。執(zhí)法人員打開查獲的空殼松籽,每袋中沒有一粒松籽有松籽仁。銷售的山核桃系浙江臨安等地購進的,有的山核桃是加工時挑選出來的空(癟)殼山核桃,沒有山核桃肉;有的山核桃是去年滯銷的存貨,經(jīng)過夏季高溫天氣,已經(jīng)走油、變質,產(chǎn)生油蠔味,含有毒素,容易致癌。
這些流動商販主觀上明知銷售的松籽是空(癟)殼的,山核桃是過期變味的,仍然進行兜售,構成主觀故意欺詐,屬欺詐消費者、欺詐游客行為,而且兜售過期變味的山核桃嚴重違反《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嚴重危害游客身體健康。黃山市工商局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guī)定已立案查處。涉嫌銷售變質過期山核桃的行為,將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黃山市屯溪區(qū)栗園路2號,黃山市工商局經(jīng)濟檢查執(zhí)法局葉建德、錢國華、李德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