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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肉不許預先絞成肉餡賣 西安仍有低價肉餡出售

   2015-12-05 華商報3290
核心提示:華商報訊(記者郝蕾)近日,國家食藥監(jiān)總局發(fā)布了《超市生鮮食品包裝和標簽標注管理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針對超
     華商報訊(記者郝蕾)近日,國家食藥監(jiān)總局發(fā)布了《超市生鮮食品包裝和標簽標注管理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針對超市銷售包括畜禽肉類、果蔬、水產品等在內的未經烹煮等熟制加工過程、未添加其他配料的食用農產品,都將執(zhí)行更嚴格的包裝和標簽規(guī)定。按照該意見稿要求,超市銷售的果蔬、肉類都要標注采摘、屠宰日期,今后超市也不能銷售事先加工好的肉餡、肉塊、肉絲了。
 
    規(guī)定:生鮮肉類不得預先加工成肉餡
 
    意見稿中提到,超市可應消費者要求將生鮮肉類加工成肉餡等產品形態(tài)進行銷售,但不得將購進的生鮮肉類預先加工成肉餡等產品形態(tài)進行包裝銷售,或直接散裝銷售。也就是說,消費者今后在超市可能買不到事先加工好的肉餡,不過可以“先買二斤肉,再現(xiàn)場絞成肉餡”。
 
    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經營者將被責任約談,并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走訪:肉餡比生肉價格低
 
    在西安友誼路上一家大型連鎖超市的肉食品冰柜前,銷售人員介紹,同樣是豬腿肉,肉餡的價格為每斤15元左右,而生肉的價格則為每斤23元左右。銷售人員解釋,肉餡使用的肉肯定不如生肉新鮮,價格自然也就便宜一點。一般直接購買肉餡的顧客少,多數人都是買好生肉再現(xiàn)場加工成肉餡。
 
    華商報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不僅是肉餡,幾家大型超市都還供應加工好、用保鮮膜包裝好的肉絲、肉塊,甚至搭配好配菜和調料。這些產品的保鮮膜上都只標注了包裝日期和保質期,并無屠宰日期和廠址等信息。
 
    華商報記者詢問銷售人員是否知道“以后可能不能預先加工肉制品進行銷售”的規(guī)定時,不少銷售人員表示并不知道。
 
    規(guī)定:不得以包裝日期代替生產日期
 
    意見稿規(guī)定,要求生鮮食品包裝不得擅自拆除或更換,標簽標注內容不得偽造、涂改、遮擋、篡改。同時提到,需要更換生鮮食品包裝時,無法使用原標簽的,使用的新標簽應與原標簽標注內容一致。
 
    同時,應記錄更換包裝的理由、時間、食品名稱和數量,及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門店負責人意見、更換包裝的員工姓名及職務,并留存原包裝物和標簽。同時規(guī)定不得以包裝日期代替生產日期。
 
    ■走訪:更換包裝會重新打印標簽
 
    而同樣在友誼路上這家大型連鎖超市的生鮮柜臺前,銷售人員看到有顧客有意購買白條雞,便隨手將已包好、標注了標簽的白條雞外保鮮膜撕下,讓顧客查看雞肉是否新鮮。
 
    “拆了包裝我如果不要怎么辦?”面對顧客的詢問,銷售人員回答:“沒事,我們再重新包起來”,銷售人員說,包裝上的標簽也會重新打印一張貼上去。
 
    規(guī)定:果蔬應標注采摘日期
 
    意見稿還規(guī)定,今后生鮮產品的標簽內容將全部統(tǒng)一,標簽上要標注生產商的地址、聯(lián)系方式、產品保質期、貯藏條件等。其中,畜禽肉類應標注畜禽屠宰或肉類出廠日期,果蔬的生產日期應標注收獲采摘日期,水產品的生產日期為起捕日期或出廠日期。產地也不能簡單寫某個市,而是要具體到屠宰場地址、果蔬的產地地址、水產品所屬的水域地址。
 
    ■走訪:水果只有包裝日期和保質期
 
    在西安市含光路的幾家水果超市,寫著贛南柑橘、洛川蘋果的各種水果,到底出自哪里,何時采摘時,銷售人員都給不出準確的回答,更沒有標簽標注。
 
    至于要標注屠宰日期、屠宰場地址這些詳細信息,幾家超市工作人員說,這就比較麻煩了,這些必須由上一級供貨商準確地提供給超市,銷售人員才能標注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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