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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218種食品列入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目錄

   2017-04-10 河源日報5540
核心提示: 近日,記者從市食藥監(jiān)局了解到,《河源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食品目錄》已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將于2017年5月8日起實施。根據
   近日,記者從市食藥監(jiān)局了解到,《河源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食品目錄》已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將于2017年5月8日起實施。根據《目錄》規(guī)定,將有31大類78小類共218個品種被列入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的食品。
 
  目前,全省21個地級市中已有18個制定發(fā)布了食品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食品目錄。省政府把這項工作列入對各地級市2016年度的食品安全考核內容,要求各地級市盡快完成食品小作坊禁止性目錄的制訂、備案與公布工作。為此,市食藥監(jiān)局嚴格按照《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以下稱《小作坊條例》)和省政府法制辦《關于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指導意見(試行)》的規(guī)定,歷經調研、起草、內部征求意見、專家論證、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政府審批等程序,完成了《河源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食品目錄》的制定工作,并在市政府網公布。
 
  據了解,《目錄》是按照我省地方性法規(guī)《小作坊條例》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制定的,是對食品小作坊生產食品的一種“負面清單”禁止性措施。列入《目錄》的食品,河源市轄區(qū)內的食品小作坊不得生產加工,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不予登記發(fā)證。違反禁止性規(guī)定的,將按照《小作坊條例》進行處罰和取締。《目錄》明確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包括:乳制品、罐頭制品等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和其他專供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土榨花生油等食用油,使用酒精勾兌的酒類,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禁止生產的其他食品。
 
  為確保《目錄》的科學性、及時性和有效性,市食藥監(jiān)局還結合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結果、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等情況,采納了行政系統(tǒng)內各單位的意見和專家咨詢論證、聽證會意見,適時對《目錄》內容進行了調整,將31大類78小類共218個品種食品列入食品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的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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