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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濟寧韭菜產品需持“雙證”上崗 無證最高罰五萬

   2017-10-27 中國經濟網4730
核心提示:  記者從濟寧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獲悉,近日,濟寧市食藥監(jiān)局、濟寧市農業(yè)局聯合下發(fā)《關于全面推進韭菜產品雙證制管理 進一
  記者從濟寧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獲悉,近日,濟寧市食藥監(jiān)局、濟寧市農業(yè)局聯合下發(fā)《關于全面推進韭菜產品“雙證制”管理 進一步強化產地準出市場準入銜接的通知》,通知要求,從11月1日零時起,濟寧市韭菜產品需持合格證和市場銷售憑證“上崗”,兩證齊全才能進入市場銷售。
 
  市民想買放心韭菜可看“兩證”
 
  據了解,濟寧將在全市范圍以韭菜和韭苔(簡稱韭菜產品,不含加工品)為切入點,先行實施合格證和市場銷售憑證“雙證制”管理。食藥監(jiān)管部門負責對食用農產品市場開辦者、入場銷售者、生產加工、餐飲服務環(huán)節(jié)查驗、留存韭菜產品合格證和市場銷售憑證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督促其落實主體責任,形成有效的倒逼機制。對外省生產經營主體進入山東省的韭菜產品,參照農業(yè)部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及山東省韭菜產品“雙證制”要求進行管理。
 
  韭菜合格證“誰開具誰負責”
 
  記者了解到,韭菜產品的生產主體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采取自檢合格、委托檢測合格、內部質量控制合格、自我承諾合格等四種形式之一作為合格證開具的依據。合格證開具主體要堅持“誰開具、誰負責”的原則,對其銷售的韭菜產品質量安全負責。而食用農產品批發(fā)市場入場銷售者、實行統一配送銷售方式食用農產品的企業(yè)、食用農產品批發(fā)企業(yè)銷售食用農產品時,應當開具《食用農產品銷售憑證》。
 
  “我們現在逐步將政策帶給廣大種植戶、銷售者和市場開辦者等,幫助他們了解具體的相關政策和細節(jié)。”10月26日,在濟寧蔬菜批發(fā)市場,市食藥監(jiān)局執(zhí)法人員將文件通告交到商戶手中,并介紹了具體的細節(jié)開展,不少商戶現場簽訂了自覺規(guī)范行為承諾書。
 
  處罰細則明確 無證最高罰五萬
 
  按照規(guī)定,凡是納入“放心韭菜”地圖數據統計監(jiān)管范圍(種植面積在0.5畝以上)的生產主體,均列入實施范圍。對食用農產品銷售者未依法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不如實記錄食用農產品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的,由縣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yè)。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未履行檢查、報告等義務的,由縣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停業(yè),直至由原發(fā)證部門吊銷許可證;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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