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10日,棲霞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接到電話舉報,舉報人稱棲霞市永香糧油經銷處內有過期食品,現場檢查發(fā)現,棲霞市永香糧油經銷處銷售的稻花香精品香米外包裝袋上未標注生產日期。棲霞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單位予以立案調查。經查,棲霞市永香糧油經銷處存在以下違法行為:銷售的稻花香精品香米外包裝袋上未標注生產日期。該單位的上述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2020年9月16日,棲霞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七款,對該公司作出處罰決定:
1、責令停止銷售;
2、罰款人民幣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285元,共計52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