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4日,丹麥奇新藍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丹麥奇新藍罐公司”)收到二審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民事判決書》,判決丹麥奇新藍罐公司在其與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貿有限公司(皇冠曲奇中國經銷商,以下簡稱“尤益嘉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終審勝訴。
判決要求上訴人尤益嘉公司停止虛假宣傳:
l 即停止宣傳2014年9月4日前生產的皇冠曲奇產品的生產地為丹麥。
l 停止在廣告宣傳中使用歐洲宮廷人物聚會風格的圖片和畫面中配以皇冠曲奇產品圖案。
l 停止使用“皇家”、“丹麥皇室御用”、“御制配方”、“皇家御制”的廣告宣傳語。
此外,登報消除影響并賠償被上訴人丹麥奇新藍罐公司經濟損失200萬元及訴訟合理支出4萬元。
丹麥奇新藍罐公司成立于1933年,作為一家經丹麥皇室指定的丹麥曲奇供應商,丹麥奇新藍罐公司旗下的品牌丹麥藍罐曲奇(Kjeldsens)享有相當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產品行銷大江南北,深受消費者喜愛。公司于2009年獲得丹麥皇室認證,準許在其產品標志、信頭、包裝及標簽上與其藍罐品牌名一起使用丹麥皇室御用認證標志。這一認證是對丹麥藍罐曲奇身份的有力證明,也是對其產品品質的高度褒獎。
在丹麥奇新藍罐公司將丹麥皇室御用認證標志用于其產品上后,公司發(fā)現(xiàn),尤益嘉公司經銷的皇冠曲奇,對自身曲奇產地、質量進行暗示性、有歧義的宣傳:尤益嘉曾在廣告宣傳中將生產地為印尼的皇冠曲奇產品的產地標注丹麥,足以造成消費者對相關產品產地的誤認;皇冠曲奇在宣傳中使用歐洲宮廷人物聚會風格的畫面,使用“皇家”、“御制配方”、“皇家御制”等宣傳語,意圖攀附“丹麥皇室御用品牌”的認證商譽。這些不實宣傳實際上構成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破壞了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擾亂了相關市場的競爭環(huán)境。
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保護廣大消費者的知情權,丹麥奇新藍罐公司開啟了維權之路。2016年丹麥奇新藍罐公司向北京市石景山區(qū)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一審判決丹麥奇新藍罐公司勝訴。尤益嘉公司不服一審判定,于2018年1月11日提起上訴。近日,二審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做出了維持一審判決的結果。
丹麥奇新藍罐公司一直以來十分重視中國市場,更尊重中國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丹麥奇新藍罐公司愿與中國相關監(jiān)管部門、廣大消費者一起,共同營造一個良好公平的市場環(huán)境,推動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為更好維護消費者的權益而努力。
關于丹麥藍罐曲奇
丹麥藍罐?曲奇采用源自1933年奇新先生與安娜女士原創(chuàng)的配方以醇正黃油烘焙而成,以傳統(tǒng)丹麥式烘焙技術制出金黃松脆及黃油香味而聞名于世。
一直堅持丹麥設廠進行烘培,包裝,再出口到世界各地,務求讓全世界消費者都可以品嘗到真正產自丹麥的傳統(tǒng)曲奇味道。所有材料均經過精挑細選,嚴選醇正黃油,而五款不同款式的曲奇均獨立烘焙,為您巧制出良好品質的曲奇餅干。
丹麥藍罐?曲奇是自2009年起榮獲丹麥皇室御用認證的曲奇餅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