泔水油、地溝油不是新話題,如果處置得當,餐廚垃圾可以變廢為寶,用作生產生物柴油、肥皂等化工品的原料。反之,則會污染環(huán)境,給食品安全留下隱患。近日,在各大媒體頻頻曝光的利用"地溝油"制售食用油的案件就讓許多人談"油"色變,食品安全問題再次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
在此案中,濟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名為生產柴油、油酸、硬脂酸的"新能源"企業(yè),實際為加工地溝油銷往食用油市場非法謀取暴利的黑色產業(yè),日產量達五六十噸。地溝油犯罪網絡組織嚴密、管理嚴格、手段隱蔽,牟取暴利。
透過這起引起強烈反響的"地溝油"案,人們不禁會發(fā)出三問
誰在收購"地溝油"?
2011年3月28日,浙江省寧波市寧海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在"大走訪"開門評警中接到群眾舉報,有一伙人在各飯店高價收集餐廚廢棄油脂,并指認了位于寧??h桃源街道隔水洋村的一處"地溝油"加工窩點。在該加工窩點,記者見到了由幾塊破磚搭建而成的簡易爐灶,灶上支著一口大鍋,其骯臟程度令人作嘔,旁邊一大缸盛滿了深褐色濃稠液體。據稱,這就是粗煉的"地溝油".
這個加工窩點,牽出了一起由公安部督辦,波及多個省市地區(qū)、涉案人數(shù)眾多的"地溝油"制售案。
3月28日至30日,公安機關迅速行動,一舉抓獲了專門收購泔水、粗煉地溝油的黃長水等6名犯罪嫌疑人。審訊中,黃長水說:"他們收購地溝油時要求很高,要測酸價……"此話引起了辦案人員的警覺。據專業(yè)人士介紹,只有生產食用油才需要測酸價。是誰在收購這些"地溝油"?
經公安機關全力偵查,最后將目標鎖定在山東濟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警方發(fā)現(xiàn)格林公司戒備森嚴,人員行動詭秘;公司有來自糧油企業(yè)的多筆款項匯入,信息聯(lián)絡頻繁;廠區(qū)上空飄散著生物柴油廠不可能有的油香味;廠區(qū)有大量的"白土"運入,而白土是加工食用油過程中用于吸附異味的必用原料。
7月4日,浙江、山東警方集結60余名警力,展開圍捕,當場抓獲格林公司實際主要經營者柳立國等犯罪嫌疑人9名,扣押利用地溝油煉制的食用油成品、半成品70余噸。根據格林公司成品油的流向,7月14日,浙江、河南警方在鄭州慶豐糧油市場等地抓獲銷售商袁一等17名犯罪嫌疑人,當場查獲箱裝假冒品牌食用地溝油100余箱、油罐散裝食用地溝油30余噸,查實銷售了100余噸,主要在河南等地。
此案中,一個集掏撈、粗煉、倒賣、深加工、批發(fā)和零售等流程于一體的地溝油生產銷售產業(yè)在山東、河南、浙江等地形成"網絡", 各環(huán)節(jié)具有戒備森嚴、管理嚴格、手段隱蔽的特點,往往在甲地收購、乙地提煉再到丙地銷售。犯罪嫌疑人為逃避法律制裁,采取了一系列反偵查措施,掩人耳目。
誰為"地溝油"案付出代價?
據悉,此案涉案的11名犯罪嫌疑人于8月10日經寧波寧海縣檢察院批準逮捕。之后,浙江、山東、河南等地檢察機關共計批準逮捕了32名犯罪嫌疑人。目前此案警方仍在繼續(xù)偵查中,但"地溝油"黑色產業(yè)鏈已浮出水面,讓人震驚的同時更讓人恐慌。近年來,國內頻頻發(fā)生的"毒蛋"、"毒奶粉"、瘦肉精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不斷地刺激著人們脆弱的神經。在此背景下制造此案的元兇仍罔視法律,一味追求經濟利益而毫不顧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此種行為如果不加以嚴懲,人民群眾的利益還有誰來維護?
介于此案的重大影響,寧??h檢察院偵查監(jiān)督科即指派業(yè)務骨干提前介入,在審訊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格林公司實際主要經營者柳立國時,柳立國供述道:"2003年開始,我在平陰縣開辦昌順油脂加工公司,到2009年開始加工成品油,2010年5月注冊了格林生物有限公司,實際投入500多萬,招錄了30多人馬。公司實際是將地溝油加工為成品油。"他還說:"做成品油的原料基本上是泔水油,從剩菜剩飯里提煉出來,酸價在30以下。成品油大部分進入食用市場。"
"地溝油"銷售商河南鄭州宏大糧油商行的袁一說:"我懷疑這是'地溝油',所以家里炒菜從來不用這種油。"連自己都不敢吃的油袁一卻批發(fā)給了附近的一些糧油店,或者灌裝后零售給周邊的賓館飯店、工地食堂、夜排擋和油條攤等。有的甚至被她貼上了 "帝湖"、"迎春花"、"狀元湖"、"金龍魚"等品牌商標。
地溝油提煉的成品油當作食用油賣的價格在8000元至8500元每噸,作為飼料油是在7500元到7800元每噸,而正常的大豆油每噸卻要1萬元左右,正是之間存在的高額利潤促使他們鋌而走險。
作為柳立國與袁一的中間介紹人程江萍辯解:"自己只是賺取傭金,煉制'地溝油'是柳立國的企業(yè)行為,在市場上銷售是袁一的個人行為,我沒有將油直接買入餐館就不用追究法律責任。"正是對法律的無知無視,才釀成了此案眾多犯罪嫌疑人的自食惡果,更加痛心的是背后被侵犯的許許多多無辜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可以說這也是社會的悲劇。
"地溝油"回流餐桌不再重現(xiàn),誰來管?
早在2010年7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就出臺《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及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要求開展"地溝油"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地溝油"行為、嚴防"地溝油"回流餐桌。意見中還提出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而餐廚廢棄物收運單位則應當具備相應資格并獲得相關許可或備案的要求。如何提高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水平,勢必成為當下亟待研究的重要課題。
8月10日,寧海縣公安局送檢油脂樣本中,檢測出含有多環(huán)芳烴類物質,嚴重的可能致癌;其次檢測出酸價超標,會破壞人體消化道,損害人體健康。"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針對近年來頻頻發(fā)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我們不得不問"這是為什么?" "如何讓有毒食品不再重現(xiàn),誰來管?"
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體系,完善監(jiān)管機制后,食品安全監(jiān)管效力依然"乏力",這種現(xiàn)狀提醒我們,繼續(xù)滿足于處理單一事件的"雷厲風行"遠遠不夠,必須從提高并及時完善國家標準、明確行政執(zhí)法主體、更深層次地完善檢測和監(jiān)管體系入手,盡快讓食品安全監(jiān)管從"被動"走向"主動".
(記者屠春技 通訊員蔣佩芳)